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一、拍卖基本情况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披露《关于收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5),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司法处置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8,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13,812,154股限售流通股,其中金龙集团持有的上述8,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并成交。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阿里拍卖·司法”网(https://sf.taobao.com)得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23日10时至2019年9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13,812,15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7197%)限售流通股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具体信息可在“阿里拍卖·司法”网查询。
二、其他说明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龙集团共持有公司179,415,20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3384%。公司与金龙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本次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等环节,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
裁定为准。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司法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