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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光电: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9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闫晓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3,502,723.65           64,781,772.30                        -32.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928,788.42             3,652,112.34                      -56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7,080,841.31           -14,150,759.56                       20.7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347,902.50           -49,039,804.00                       -78.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46                   0.0183                     -562.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46                   0.0183                     -562.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9%                    0.64%                        -8.0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13,763,181.75          608,782,661.77                         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0,749,231.50          237,678,019.92                         -7.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346.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5,203.9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195.77
合计                                                                    152,052.8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风险因素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存货风险,现金流风险。公司在本季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中业务回顾与展望部分,具体描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447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常州诺亚科技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05%         40,092,406                  0 质押                 40,000,000
限公司
冯金生            境内自然人             5.02%         10,043,292         6,543,292 质押                  10,000,000
徐开东            境内自然人             2.93%          5,867,210
周岭松            境内自然人             1.50%          3,009,321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07%          2,141,2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朱成光            境内自然人             1.00%          2,006,500
赵建平            境内自然人             1.00%          2,000,000
刘亮鑫            境内自然人             0.98%          1,956,900
广东粤财信托有
限公司-穗富 11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4%          1,681,428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苏喜              境内自然人             0.79%          1,589,75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                                                     40,092,406 人民币普通股          40,092,406
徐开东                                                                    5,867,210 人民币普通股           5,867,210
冯金生                                                                    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
周岭松                                                                    3,009,321 人民币普通股           3,009,32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41,200 人民币普通股          2,141,200
朱成光                                                                 2,006,5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6,500
赵建平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刘亮鑫                                                                 1,956,900 人民币普通股          1,956,9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11
                                                                       1,681,428 人民币普通股          1,681,42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苏喜                                                                   1,589,751 人民币普通股          1,589,7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除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冯金生先生之外的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
说明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徐开东通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867,210
                                股;公司股东朱成光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6500 股外,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00,000 股,合计持有 2006500 股;公司股东赵建
                                平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00000 股;公司股东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岭松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1,414,600 股外,还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如有)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594,721 股,合计持有 3,009,321 股;公司股东苏喜通过万联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589,751 股。公司股东刘亮鑫除通过普通账户
                                持有 1,245,700 股外,还通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711,200 股,合计持有 1,956,9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或本期金额)       期初余额(或上期金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本期销售产品应收款项较期初
    应收账款                          51,168,110.65                33,435,501.67     53.04%               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6,129,579.50                10,511,977.00     -41.69%     上期计提的工资本期支付
                                                                                                   本期销售产品增值税较期初增
    应交税费                           2,037,678.33                   733,082.81    177.96%                加
    营业收入                          43,502,723.65                64,781,772.30     -32.85% 本期部分发出商品未确认收入
                                                                                                   营业收入减少相应营业成本减
    营业成本                          32,492,547.60                49,469,046.30     -34.32%               少
                                                                                                   本期增值税增加,相应城维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                         583,968.28                    145,920.94    300.19%            及附加增加
                                                                                                   本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较
      资产减值损失                         2,507,476.82                 5,680,821.25     -55.86%            上期减少
                                                                                                   本期收入较上期减少,利润较
         净利润                          -15,498,839.31                 3,702,636.21    -518.59%            上期减少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本期收入较上期减少,利润较
           润                            -16,928,788.42                 3,652,112.34    -563.53%            上期减少
                                                                                                   本期部分子公司盈利,少数股
      少数股东损益                         1,429,949.11                    50,523.87   2730.24%         东损益较上期增长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上期收回银行承兑保证金大于
          现金                            13,043,570.38                20,894,324.63     -37.57%              本期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本期采购金额较上期减少
           金                             10,528,803.49                49,242,996.54     -78.62%
                                                                                                   子公司支付的增值税较上期增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82,629.56                 2,278,352.86     79.19%                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子公司支付的费用较上期减少
          现金                            24,336,379.21                42,179,575.37     -42.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上
           额                            -10,347,902.50               -49,039,804.00     -78.90%             期减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上期收到银行质押的存单
          现金                                     0.00               106,000,000.00    -1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上期子公司股利分红
    付的现金                           1,610,719.12                 9,628,607.21     -83.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上期收到银行质押的存单
           额                             -1,610,719.12               104,371,392.79    -101.54%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50.2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85%;营业利润-1564.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60%;
利润总额-1549.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8.5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92.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63.53%。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广东博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2 日签订了《设备采购及供应协议》,广东博森向公司采购多晶硅铸锭炉,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2015 年9 月15 日,公司与博森光能签署了《补充协议》,双方对后续交货及付款事宜进行约定,
原合同涉及到的金额、标的不变,将合同履行进度提前到主要在2015 年履行。截止目前,公司已向广东博森发送30台设备,
收到其货款3700万元,剩余订单设备尚待与对方协商进一步执行。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7,584,933.85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53.37%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34,222,796.52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78.67%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受光伏国家利好政策影响,各路资本竞相布局光伏产业,同时将迎来新一轮的竞争。国内光伏行业经过多年的摸索及市
场的洗礼,首先,资本市场对于光伏行业的投资越来越理性化,对风险的把控越来越严格;其次,经过这么多年的技术探索,
积累了一大批专业人才,行业内已经没有技术秘密可言;再次,对设备的稳定性,前瞻性,自动化及节能降耗方面提出越来
越高的要求。如何能在众多设备供应商中把握有限的市场订单,保证前端的品牌口碑,公司需要苦心经营。
措施:首先公司将不断加强与资本市场及下游企业的合作,特别是转型中的国企、央企;其次,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与
客户的沟通共同对公司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研发,降低公司的销售成本与客户端的使用成本。
(2)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2015年以前的应收账款,由于对方破产清算、异常经营等原因,理论上已无法正常回收。2015年后的应收账款正常情况
下可顺利回收,特殊情况可通过诉讼等多种方式催收,但如果遇到客户经营不善或因行情转变产品滞销等原因,回收难度加
大,存在风险。
措施:公司前期应收账款通过法律途径继续追讨。今后公司要建立健全客户信用档案,在合同签订前做好客户调研和资信评
估工作,在合同条款中切实有效的控制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部门严格把控回款、付款、发货、验收进度和流程,遇到
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力争把风险降到最低。
(3)存货风险
由于前几年行业持续低迷,市场萎缩,公司存货周转困难,虽然公司已在尽力消化一部分库存,但由于库存量仍然较多及库
存产品相对技术落后,若不能进一步加快库存产品升级和销售,公司存货将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
措施:借市场回暖良机,在保证产品成本的前提下,或适当降低毛利,加大销售力度,消化库存。后期新产品生产严格按订
单执行,避免存货风险。
(4)现金流风险
受行业影响近两年来业务收入明显减少,尽管近两年公司已加强费用控制,节省各项开支,公司现金流依然紧张,资金压力
较大。
措施:严格控制销售合同的付款条件,加大产品市场占有和销售力度,争取业务收入回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一、“1、本公
                                                 司和我们自
                                                 身,以及本公
                                                 司、上海晶
                                                 美、我们直接
                                                 或间接控制
                                                 的子公司、合
                                                 作或联营企
                                                 业和/或下属
                                                 企业将来不
                                                 会从事任何
                                                 与天龙光电
                                                 的主营业务
                                                 及其它业务
                       京灵光能源                相同或相似
                       投资有限公   避免同业竞   的业务;2、
                                                                                        截至报告期,
                       司、上海晶美 争、关联交   自本次增资
股权激励承诺                                                                长期        承诺人遵守
                       电子技术有   易、资金资产 扩股完成之
                                                                                        了所作承诺。
                       限公司、周荣 占用         日(以诺亚科
                       生、顾宜真                技就本次增
                                                 资扩股取得
                                                 有权工商部
                                                 门换发的营
                                                 业执照之日)
                                                 起六个月后,
                                                 上海晶美将
                                                 不再从事与
                                                 天龙光电主
                                                 营业务及其
                                                 它业务相同
                                                 或相似的业
                                                 务,将来亦不
                                                 会从事任何
                                                 与天龙光电
的主营业务
及其它业务
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3、
如本公司(包
括现有或将
来成立的子
公司和其它
受本公司控
制的企业)获
得的任何商
业机会与天
龙光电主营
业务有竞争
或可能构成
竞争,则本公
司将立即通
知天龙光电,
并优先将该
商业机会给
予天龙光电;
4、对于天龙
光电的正常
生产、经营活
动,我们/本公
司保证不利
用第一大股
东地位损害
天龙光电及
天龙光电中
小股东的利
益。” 二、“1、
不利用自身
对天龙光电
的股东地位
及重大影响,
谋求天龙光
电在业务合
作等方面给
予本公司优
于市场第三
方的权利;2、
不利用自身
对天龙光电
的股东地位
及重大影响,
谋求与天龙
光电达成交
易的优先权
利;3、杜绝
我们/本公司
及所控制的
企业非法占
用天龙光电
资金、资产的
行为,在任何
情况下,不要
求天龙光电
违规向我们/
本公司及所
控制的企业
提供任何形
式的担保;及
4、我们/本公
司及所控制
的企业不与
天龙光电及
其控制企业
发生不必要
的关联交易,
如确需与天
龙光电及其
控制的企业
发生不可避
免的关联交
易,保证:(1)
督促天龙光
电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
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以下称“《上
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
                                                               件和天龙光
                                                               电章程的规
                                                               定,履行关联
                                                               交易的决策
                                                               程序,我们/
                                                               本公司并将
                                                               严格按照该
                                                               等规定履行
                                                               关联股东的
                                                               回避表决义
                                                               务;(2)遵循
                                                               平等互利、诚
                                                               实信用、等价
                                                               有偿、公平合
                                                               理的交易原
                                                               则,以市场公
                                                               允价格与天
                                                               龙光电进行
                                                               交易,不利用
                                                               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
                                                               天龙光电利
                                                               益的行为;和
                                                               (3)根据《公
                                                               司法》、《上市
                                                               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和天龙光电
                                                               章程的规定,
                                                               督促天龙光
                                                               电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
                                                               务和办理有
                                                               关报批程序。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常州诺亚科                    一、避免同业
                                                避免同业竞                                             截至报告期,
                                 技有限公司、                  竞争损害本       2009 年 12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争、股份锁定                                    长期   承诺人遵守
                                 冯金生、万俊                  公司及其他       08 日
                                                承诺                                                   了所作承诺。
                                 平                            股东的利益
的承诺公司
控股股东常
州诺亚出具
了《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本
公司目前未
从事与江苏
华盛天龙光
电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或
其所控制的
子公司或分
公司相同或
相似业务,未
发生构成或
可能构成同
业竞争的情
形。本公司保
证在作为江
苏华盛天龙
光电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期
间,不会在中
国境内或境
外,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
营、通过合资
经营或拥有
另一公司或
企业的股份
及其他权益)
直接或间接
参与任何与
江苏华盛天
龙光电设备
股份有限公
司构成竞争
的任何业务
或活动。”二、
作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冯金生
                                                           和万俊平还
                                                           特别承诺:其
                                                           在公司任职
                                                           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
                                                           或间接所持
                                                           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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