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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5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冯金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梅兰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总收入(元)                               113,657,255.21               42,181,762.07                       169.4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10,630,347.09             -14,178,056.52                        25.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9,189,443.58             -39,239,360.58                        -25.3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459                      -0.1962                     -225.33%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7                     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7                     28.57%
净资产收益率(%)                                      -1.54%                       -1.16%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1.7%                     -1.16%                        -0.54%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1,345,201,486.81           1,319,440,414.96                         1.9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685,268,766.04              696,760,275.04                         -1.6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4263                       3.4838                        -1.65%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0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938.70
所得税影响额                                                              746,580.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88,713.51
合计                                                                    1,108,767.40                   --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光伏行业短时间复苏难度大
   美国“双反”调查进一步将中国光伏产业打入“寒冬期”,同时还受到欧洲双反的压力,在光伏产业
产能严重过剩和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双重压力下,严峻形势在短时间内迅速改观的难度非常大。虽然近期太
阳能产品价格企稳,但不确定性仍然存在。
   (2)新项目的研发风险
   公司涉足了MOCVD等高端装备领域,可能成为公司未来突破的亮点,但同时又因为尖端新产品的开发具
有不确定性,且目前尚处于投入期,总体上存在研发的风险。
   (3)客户支付能力的风险
    2012年行业持续低迷,下游企业已大面积停产,甚至濒临破产,资金紧张,客户对公司应收账款的支
付风险变大,应收款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4)存货的风险
   目前公司光伏设备和光伏耗材存货数量仍然较大,在产能过剩的态势下,去库存的难度很大,如果去
库存不力,仍将进一步减值。
         5)市场竞争风险
   光伏行业通用设备国产化程度已日趋成熟,国内设备生产商中,在深沪交易市场上市的有京运通、晶
盛机电、精功科技,未上市的公司也有多家。目前光伏行业持续低迷,已处于优胜劣汰行业整合期。面对
强大的竞争市场和竞争对手,如果公司不能在市场上一直保持前端的竞争力,将难以开拓市场。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8,36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常州诺亚科技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6%      57,192,406                  0 质押               57,100,000
限公司
冯金生           境内自然人              12.86%      25,724,389        25,207,594 质押                25,200,000
深圳市宏潇盛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1%       1,427,6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李国风           境内自然人                    0.62%       1,233,147
陈莉             境内自然人                    0.59%       1,184,611
苏喜             境内自然人                    0.59%       1,183,703
徐开东           境内自然人                    0.59%       1,182,211
苏气             境内自然人                    0.51%       1,017,828
全国社保基金一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6%        914,045
一三组合
田栋             境内自然人                    0.38%        7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                                                       57,192,406 人民币普通股            57,192,406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宏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2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427,600
李国风                                                                      1,233,147 人民币普通股             1,233,147
陈莉                                                                         1,184,611 人民币普通股            1,184,611
苏喜                                                                        1,183,703 人民币普通股             1,183,703
徐开东                                                                       1,182,211 人民币普通股            1,182,211
苏气                                                                        1,017,828 人民币普通股             1,017,82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914,045 人民币普通股                  914,045
田栋                                                                          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
李伟森                                                                        6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80,000
                                    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和冯金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
说明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冯金生                 25,595,190           387,596               0        25,207,594 追加承诺         2013-6-27
合计                   25,595,190           387,596               0        25,207,594         --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期末余额(或本    期初余额(或上
              项目                                                     变动比率                          原因分析
                                     期金额)          期金额)
            应收票据                 17,130,270.46     11,851,072.46     44.55%    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客户支付的未到期票据增加
           其他应收款                                                              主要原因是暂付的往来款较期初增加
                                      8,249,090.78      4,552,956.19     81.18%
          其他流动资产                                                             主要原因是增值税留抵税额较期初有所减少
                                     26,238,499.70     43,515,863.45     -39.70%
                                                                                   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营现金流出现较大赤字,公司增加
            短期借款
                                    212,200,000.00    143,990,000.00     47.37%    了银行借款
            应付票据                 15,157,380.60     28,916,157.80     -47.58%   主要原因是与期初相比,部分到期银行承兑已经兑付
          应付职工薪酬                3,193,015.41      7,917,436.56     -59.67%   主要原因是期初计提的工资已经支付
            应付利息                  1,076,412.05       218,489.54     392.66%    主要原因是计提的银行利息增加
           其他应付款                17,297,491.18     63,791,661.70     -72.88%   主要原因是期初余额本期支付
            预计负债                  1,490,018.80       462,529.53     222.15%    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售后服务费增加
            营业收入                113,657,255.21     42,181,762.07    169.45%    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同期销售量增加
            营业成本                 86,697,356.73     32,630,320.13    165.70%    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                  3,299,458.17      1,786,416.08     84.70%    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了售后服务费比上期增加
            财务费用                  3,981,146.18       -739,643.63    -638.25%   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增加,利息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7,196,033.25         18,123.43   39605.69%   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帐款帐期延长,加提特别坏帐准备
           营业外收入                 3,309,365.84         33,771.01   9699.43%    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江苏中晟收到政府补贴款
         收到的税费返还                                 4,167,883.30    -100.00%   主要是上期收到出口增值税退税
         支付的各项税费                 729,819.84      2,592,281.62     -71.85%   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增值税减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投入比上期减少
         资产支付的现金               3,368,588.62     12,976,181.62     -74.0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5,077,711.00     16,443,923.64    539.01%    主要原因是市场不景气,回款难度加大,银行借款增加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727,500.01      5,825,411.09    530.47%    主要原因是到期银行借款归还金额比上期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200,925.72      8,693,381.68    362.43%    主要原因是归还到期银行借款及利息大于去年同期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29,009.11    -44,157,609.79    -128.60%   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借款大于去年同期金额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3年年初以来光伏行业产能明显过剩的局面没有显著变化,加上目前行业短期发展存在的不确定性,下
游企业设备需求依然不理想。201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65.72万元,同比增长169.45%,营
业利润-1629.03万元,同比减少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3.03万元,同比增长25.02%。由
于一季度行情疲软,光伏产品一般都处于亏损状态。2013年公司将采取各种手段力争消化部分库存,有效
利用现有资产,有效形成现金流,力争度过难关。一方面全力稳定现有的光伏业务。另一方面根据前期研
发基础,推进新产品产业化,力争实现摆脱单一光伏业务的转型。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7月22日,公司与内蒙古锋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与供货协议》,协议规定天龙光
电向锋威光伏供应直拉式硅单晶炉、多晶硅铸锭炉等产品,合同的总金额为11677.5万元(含税价)。截
止目前,已收到1000万预收款,剩余货款尚未收到,鉴于目前光伏行业的不确定性,该订单存在是否能执
行的风险。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或客户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2013年的经营战略,积极关注设备、耗材、新产品市场订单需求,特别是有市场竞争
力的大客户,加强技术开发,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向同行业的优质企业学习,力争保持行业前端位
置。加强现金流管理和应收账款的催收,有效利用现有资产,有效形成现金流,缓解企业运营资金压力。
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围绕了上述战略,应收款回收稍有起色,金刚线项目的研发基本实现产品定型。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光伏行业短时间复苏难度大。
   美国“双反”调查进一步将中国光伏产业打入“寒冬期”,同时还受到欧洲双反的压力,在光伏产业
产能严重过剩和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双重压力下,严峻形势在短时间内迅速改观的难度非常大。虽然近期太
阳能产品价格企稳,但不确定性仍然存在。
   应对措施:关注行业发展动态,警惕市场风险,利用市场的低迷期加紧技术开发。力争盘活库存,实
现有效现金流。
(2)新产品市场切入的风险
   公司在金刚线项目、MOCVD 设备上寄予厚望,但是在这些产品当中,要么下游迟迟难以启动,要么市
场产能过剩。公司在运行这些项目的过程中,投入了较高的研发费用,如果市场切入一再迟于预期,将给
项目运行形成很大风险。
   应对措施:持续对新产品项目的研发持续跟踪,利用各级政府对高端技术应用的政策支持,促进新产
品尽快产业化。
(3)公司现金流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应收款回收和存货消化存在很大难度,现金流回流速度很慢,持续的现金流为负,将对公
司的持续运营形成很大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继续加大对客户的催款力度,采取多种回款方式,最大程度争取公司应收账款的资产安全。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一)避免同业
                                                    竞争损害本公
                                                    司及其他股东
                                                    的利益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
                                                    常州诺亚出具
                                                    了《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
                                                    承诺:“本公司
                                                    目前未从事与
                                                    江苏华盛天龙
                                                    光电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或其
                                     常州诺亚科技   所控制的子公
                                                                                                       截至报告期,上
                                     有限公司、冯金 司或分公司相                        自公司股票上
                                                                     2009 年 12 月 08                  述全体承诺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生、冯月秀、吕 同或相似业务,                      市之日起三十
                                                                     日                                均遵守了所作
                                     行、万俊平、钱 未发生构成或                        六个月;长期
                                                                                                       承诺。
                                     建平           可能构成同业
                                                    竞争的情形。本
                                                    公司保证在作
                                                    为江苏华盛天
                                                    龙光电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期间,不
                                                    会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营、
                                                    通过合资经营
                                                    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
份及其他权益)
直接或间接参
与任何与江苏
华盛天龙光电
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构成竞争
的任何业务或
活动。”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之一冯
金生及其他实
际控制人冯月
秀、吕行和万俊
平出具了《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承诺:本
人保证在作为
江苏华盛天龙
光电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期间,不
会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营、
通过合资经营
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 的股
份及其他权益)
直接或间接参
与任何与江苏
华盛天龙光电
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构成竞争
的任何业务或
活动。并保证不
会在与江苏华
盛天龙光电设
备股份有限公
司有竞争关系
的企业或组织
内任职。(二)
公司股票上市
前股东所持股
   9
份的流通限制
和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公司
控股股东常州
诺亚和冯金生
承诺:自公司股
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公司实际
控制人冯月秀、
冯金生、吕行和
万俊平承诺:自
公司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作
为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冯月秀、冯
金生、和万俊平
还特别承诺:前
述承诺期满后,
其在公司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
  10
                 持有的公司股
                 份。    公司股
                 东、监事钱建平
                 承诺:自公司股
                 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
                 份。上述期限期
                 满后,其在公司
                 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
                 东常州诺亚于
                 2009 年 5 月 26
                 日分别出具了
                 《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
                 承诺:“本公司
                 目前未从事与
常州诺亚科技                                                 截至报告期,上
                 江苏华盛天龙
有限公司、冯金                     2009 年 05 月 26          述全体承诺人
                 光电设备股份                         长期
生、冯月秀、吕                     日                        均遵守了所作
                 有限公司或其
行、万俊平                                                   承诺。
                 所控制的子公
                 司或分公司相
                 同或相似业务,
                 未发生构成或
                 可能构成同业
                 竞争的情形。本
                 公司保证在作
                 为江苏华盛天
               龙光电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期间,不
               会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营、
               通过合资经营
               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
               份及其他权益)
               直接或间接参
               与任何与江苏
               华盛天龙光电
               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构成竞争
               的任何业务或
               活动。”
               一、本人(本公
               司)及本人(本
               公司)控制的子
               公司之间发生
               关联交易,并保
               证不以包括借
               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在内
               的各种方式占
               用股份公司资
               金。二、如果关
常州诺亚科技   联交易难以避                             截至报告期,上
有限公司、冯金 免,交易双方将 2009 年 03 月 30          述全体承诺人
                                                 长期
生、冯月秀、吕 严格按照正常     日                      均遵守了所作
行、万俊平     商业行为准则                             承诺。
               进行。关联交易
               的定价政策遵
               循市场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
               则,交易价格依
               据与市场独立
               第三方交易价
               格确定。无市场
               价格可资比较
               或定价受到限
               制的重大关联
                                                             交易,按照交易
                                                             的商品或劳务
                                                             的成本基础上
                                                             加合理利润的
                                                             标准予以确定
                                                             交易价格,以保
                                                             证交易价格的
                                                             公允性。
                                                             对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首次
                                                             解除限售后 6 个
                                                                                                                       截至报告期,承
                                                             月内,不进行转 2012 年 09 月 26 自首次解除限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冯金生                                                                      诺人遵守了所
                                                             让或者委托他        日                   售后 6 个月
                                                                                                                       作承诺。
                                                             人管理,也不由
                                                             公司回购所持
                                                             有的股份。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是
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上述全体承诺人均遵守了所作承诺。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7,809.49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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