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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4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甲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2日以电话、通讯、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忠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2019年2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2019年2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和2020年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阿里影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7亿元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申请关联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申请关联方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关联方借款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向关联方借款部分担保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北京阿里巴巴影业文化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中联华盟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影业”)向公司提供7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五年。由公司以持有的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美拉”)70%的股权以及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嘉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文化”)持有的自有房产、

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自有房产三套提供抵押担保,华谊兄弟互娱(天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互娱”)以持有的自有房产一套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电影”)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为上述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和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及抵销协议》,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娱乐投资”)持有的嘉利文化100%股权以及华谊娱乐投资对嘉利文化的全部债权(130,018,605.51元)转让给中联盛世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以抵销上述借款总额7亿元中的3.5亿元。该交易完成后,前述公司全资孙公司嘉利文化持有的自有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的效力终止。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和资金安排,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将剩余的3.5亿元借款展期,由公司持有的东阳美拉7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持有的自有房产三套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互娱持有的自有房产一套提供抵押担保,华谊电影为上述借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为上述借款展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展期期限为6个月。具体情况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夫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2月8日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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