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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8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小青先生主持,参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73,394,032.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81,041,514.37元及其他事项引起的未分配利润变动净额3,573,567.62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65,383,670.61元及分配以前年度实现的未分配利润150,285,241.85元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42,340,201.78元。根据本年度利润实现情况和未来发展向好的预期,进一步提升公司知名度,回报股东,经董事会提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3,004,154,83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共计120,166,193.48元。以上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322,174,008.3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1CDAA80016】《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王生田先生、李莉女士、屠鹏飞先生、龚涛先生、李姝女士及李川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以11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2021年05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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