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8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9年1月21日,兴城集团与姚小青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接受姚小青所持红日药业180,663,287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6.00%。截至 2020年3月27日,《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委托期限已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继续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
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内容已于2019年1月24日在《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兴城集团持有红日药业股票数量为667,997,417股,持股比例22.22%;兴城集团接受姚小青所持红日药业180,663,287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28.23%。
本次权益变动后,兴城集团持有红日药业股票数量为667,997,417股,持股比例22.22%,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22.2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红日药业股份数为243,820,162股,质押比例占其所持有红日药业股份的36.50%,占红日药业总股本的8.1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67,997,417股股份,持股比例22.22%,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