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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关于互联港湾逾期债务及相关业绩承诺补偿权利等事项的处置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21-018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互联港湾逾期债务及相关业绩承诺补偿权利等事项的处置

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年3月18日,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业”或“公司”)与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港湾”)、杭州大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程科技”)、任志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杭州大程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关于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同意互联港湾延期归还借款。但是鉴于互联港湾的经营情况,公司收回全部借款与利息仍存在较大的风险。

2、本次《补充协议》对于业绩补偿权利调整如下:若互联港湾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且公司持有的互联港湾17%股权也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该业绩补偿权继续全部转移给大程科技。

3、《补充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华星创业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补充协议》之日起生效。《补充协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2021年3月18日,华星创业收到互联港湾归还的借款本金2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互联港湾在逐步归还公司借款中。

5、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情况概述

2018年9月28日,公司、任志远、互联港湾、深圳前海华星亚信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前海”)与大程科技就公司转让互联港湾34%股权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杭州大程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关于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原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持有的互联港湾34%股权作价1.33亿元转让给大程科技。

(2)鉴于原协议签订时互联港湾尚欠公司借款本金12,785万元,互联港湾分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3)鉴于原协议签订时公司为互联港湾对外借款提供2.02亿元担保额度,互联港湾分期解除公司的担保。

(4)互联港湾按时归还借款、解除公司的担保,大程科技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同意向大程科技转移其向任志远、深圳前海主张相关的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权利(2017年度、2018年度)。

(5)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后的36个月内(2021年11月18日到期),大程科技承诺按本次股权转让的同等价格(即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转让款为7.84元)向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剩余17%标的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850万元)。

原协议的主要条款的履行情况:

(1)大程科技已经按照原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1.33亿元股权转让款。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互联港湾归还8061.54万元借款,剩余借款本金4,723.46万元未按照原协议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

(3)互联港湾已经全部解除公司为其对外借款提供的担保。

(4)鉴于协议未全部履行完毕,业绩承诺补偿权利未发生全部转移。

(5)大程科技对于剩余互联港湾17%股权的36个月股权收购承诺尚未到期。

鉴于互联港湾未按期归还公司借款,故双方就逾期债务以及原协议触发的其他条款内容进行协商处理。2021年3月18日,公司与互联港湾、大程科技、任志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补充协议》,该协议的生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处理《补充协议》后续具体的相关事项。

二、借款方以及担保方的相关情况

1、互联港湾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 06 月 05 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院 7 号厂房 01-03 层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任志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互联港湾17%股权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 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一类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1月 14 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电 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1 月 20 日)。

互联港湾连续发生亏损,资金压力较大,但业务仍持续开展中。根据互联港湾提供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互联港湾营业收入约3.5亿元,较2019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互联港湾在积极开拓新业务。

(1)业务情况

存量IDC业务方面,互联港湾针对现有空置柜子,已与客户意向接洽,预计后续逐步开通,新销售柜子可减少资源空置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新业务方面,互联港湾积极主动开拓市场,目前已新开通CDN、 大带宽等业务,后续业务结余资金可用于归还借款。

(2)新股东引进情况

目前,互联港湾在积极引入投资方。2021年,互联港湾如实现扭亏,存在成功引入投资人可能。

2、担保方的相关情况

大程科技将互联港湾34%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向互联港湾提供借款及对外担保的担保。大程科技注册资金100万元,主要拥有的资产为互联港湾34%股权,未实际经营其他业务。

任志远将互联港湾44%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向互联港湾提供借款及对外担保的担保,任志远为公司向互联港湾提供的借款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任志远向公司提供《个人财产情况说明》,主要内容系本人个人名下无房产资产,拥有特斯拉电动汽车一辆,名下无大额存款。本人投资的公司,企业的经营情况一般,股权投资暂无变现能力。本人获得的大额资金已经被用于投资、消费使用。目前,本人无能力履行担保责任以及业绩对赌补偿责任。互联港湾为本人经营的主要企业,本人将努力经营互联港湾,促使其归还华星创业借款以及维护华星创业作为股东的利益。

鉴于互联港湾净资产为负的情况,处置担保方向公司抵押的互联港湾股权,公司借款归还无法获得保障。根据任志远提供的财产情况说明,其无承担担保责任等的能力。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于原协议5.1条约定的互联港湾借款的归还

1.1 借款展期及还款计划

鉴于互联港湾在原协议签订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向华星创业归还了8,061.54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互联港湾尚欠华星创业4,723.46万元借款本金未能按约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各方对原协议第5.1条的互联港湾还款计划调整如下:

互联港湾承诺就华星创业4,723.46万元的借款本金分两期偿还,其中在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800万元;在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923.46万元。互联港湾承诺分四期向华星创业支付借款利息,在2021年四个季度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若当月20日为非工作日,则为20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支付该4,723.46万元借款的利息(年利率7%,若已偿还部分本金的,利息相应减少)。

在借款全部清偿前,互联港湾应接受华星创业对其财务资金的监管;如互联港湾有任意一期借款本息未能按期足额归还,华星创业单方可要求互联港湾立即全额偿还4,723.46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2.关于原协议4.3条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权利

鉴于互联港湾未能按原协议5.1条履行还款义务,原协议4.3条约定的华星创业向大程科技转移其向任志远、深圳前海主张相关的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权利(2017年度、2018年度,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权”)的条件未成就,业绩补偿权未发生权利

转移,各方对原协议第4.3条调整如下:

在互联港湾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清偿全部4,723.46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前,华星创业保留向任志远及深圳前海主张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权利(2017年度、2018年度)。如互联港湾按在上述期限内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且原协议约定的公司持有的互联港湾17%股权也按本补充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华星创业同意将该业绩承诺补偿权利全部无偿转移给大程科技。3.关于原协议4.2条约定的17%互联港湾股权的转让鉴于互联港湾有可能在2021年引入新的投资者,各方承诺如投资者拟受让互联港湾股东股权时,华星创业有权优先向投资者转让其所持的17%互联港湾股权。

如华星创业在2021年11月18日前,未能转让其所持17%的互联港湾股权,大程科技仍应按照原协议4.2条、第14.1条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华星创业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补充协议之日起生效。

四、签署《补充协议》的目的、风险提示、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互联港湾还是在持续经营的状态,公司通过加强财务监督等方式,可以通过经营回款收回部分借款与利息,但是收回全部的借款与利息仍较为困难。本次《补充协议》中约定,大程科技、任志远承诺如投资者拟受让互联港湾股东股权时,华星创业有权优先向投资者转让其所持的17%互联港湾股权。如后期互联港湾能成功引入投资者,将有利于公司收回借款及维护公司剩余17%互联港湾股权的价值。

2020年3月18日,互联港湾向公司归还200万元的借款本金,努力履行达成的《补充协议》的约定,具有履行协议的诚意。

综合考虑互联港湾资产情况、经营情况以及担保方的相关情况,为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签署《补充协议》。

2、风险提示

(1)虽然已经签署《补充协议》以及签署方具有履行协议的诚意,但公司收回全部借款及利息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公司方面会加强对互联港湾的财务监管,督促其归还公司借款。

(2)互联港湾与其接洽投资人尚未签订任何协议,能否成功引入投资人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对互联港湾的借款已于2019年度计提坏账准备,互联港湾未按时归还借款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如协议对方有任意一期借款本息未能按期足额归还,公司单方可要求互联港湾立即全额偿还4,723.46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如《补充协议》能较好的履行将增加公司现金流入,增强公司短期支付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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