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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德:关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特别提示: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提交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一、提交听证申请的背景及情况

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4月28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编号:希会审字(2022)1992号)、《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编号:希会审字(2022)3681号)和《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说明》(编号:希会其字(2022)0076号),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67.39万元,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589.87万元。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022年5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2〕第47号),告知公司已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并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听证申请书》,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及申辩等材料。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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