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银江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02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花少富 | 吴孟立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2号G座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2号G座 | ||
电话 | 0571-89716117 | 0571-89716117 | ||
电子信箱 | enjoyor@enjoyor.net | enjoyor@enjoyor.net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89,444,158.29 | 1,088,529,765.53 | 0.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5,488,953.53 | 125,547,788.89 | -8.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94,047,284.86 | 120,056,676.54 | -21.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81,354,773.96 | -767,128,325.81 | 50.2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9 | -5.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9 | -5.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5% | 3.83% | -0.3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558,801,216.63 | 6,313,987,388.33 | 3.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466,010,373.55 | 3,293,905,834.88 | 5.2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55,02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26% | 159,093,505 | 0 | 质押 | 122,810,000 |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4% | 27,813,840 | 27,813,840 | ||||
陈文生 | 境内自然人 | 3.03% | 19,840,420 | 0 | ||||
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财富50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86% | 5,657,729 | 0 | ||||
张明华 | 境内自然人 | 0.57% | 3,762,181 | 0 | ||||
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财富49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50% | 3,290,713 | 0 | ||||
钱小鸿 | 境内自然人 | 0.45% | 2,979,360 | 0 | ||||
姜志丹 | 境内自然人 | 0.37% | 2,408,950 | 0 | ||||
刘健 | 境内自然人 | 0.34% | 2,256,760 | 0 | ||||
樊锦祥 | 境内自然人 | 0.34% | 2,216,36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刘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夫人;钱小鸿历任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樊锦祥历任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在公司上述股东中,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陈文生、张明华、姜志丹是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股东。公司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7,943,505股外,还通过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1,15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59,093,505股;公司股东陈文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018,956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821,464股,实际合计持有19,840,420股;公司股东张明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0股,还通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762,081股,实际合计持有3,762,181股;公司股东姜志丹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208,950股外,还通过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408,95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管理面临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疫情冲击下的复杂经济形势,公司坚持贯彻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围绕“城市大脑运营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发展巩固大交通及医疗健康战略高地,通过整合多维度智慧产业生态力量,构建多产业平台发展新格局。公司立足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稳步、有序、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各项业务整体表现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944.42万元,同比增长0.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48.90万元,同比下降8.01%。
1、业务及合作方面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在业务拓展、项目订单获取和渠道建设及对外合作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一方面展示了公司较强的经营实力,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在业务开拓上,公司先后中标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等相关工程YMZF1B标段、荆门公安智能感知平台购买服务项目、杭州城市数据大脑2.0全域信号配时外包服务等重要项目。公司先后与百度签订百度Apollo智能交通生态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在车路协同、智能信控方面发力合作;与安恒信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智慧城市数据运维服务和数据安全建设。
2、产品技术方面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智慧交通应用系统覆盖了全国163个大中小城市,智慧健康应用系统已进入2,000余家医院。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交通大脑——城市级智慧交通平台及各应用子系统;健康大脑——城市级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平台及各应用子系统:
司法大脑——城市级司法行政电子政务平台及各应用子系统,以及相应的各应用子系统,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应用、运营,为政府和第三方提供数据运营服务,实现覆盖智慧城市重点领域的平台系统及各应用子系统。报告期内,疫情发生之初,公司率先成立抗疫工作领导小组,集结各地资源,全力支援武汉亚心总医院、黄冈版“小汤山”医院、西安国际医学中心、杭州第六人民医院等战疫最前线,运用城市大脑科技力量守护医护人员和群众健康安全。与此同时,公司充分发挥城市大脑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快速响应并推出一系列智慧抗疫解决方案和产品,包括:数字抗疫“社区通”解决方案、城市大脑街镇智慧防疫解决方案、智慧抗疫司法解决方案、居家隔离管控解决方案、疫情防控交通AI保障平台、医院感染防控系统等,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切实有力的科技支持与数据支撑。这些抗疫解决方案和产品中有9项入选浙江省经信委抗疫产品优秀名录,2项入选杭州经信局发布的优秀防控新冠肺炎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产品)名录。
3、经营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8项、正在申请注册的新增专利有7项、软件著作权66项。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获得2019年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2019年度工业龙头企业、浙江省创造力百强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优秀级企业及再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城市道路交通信号配时运营服务规范”成功入选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投入,落实研发、营销等重点生产力部门的人才招聘工作,同时持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为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储备力量。
4、资本运作方面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参股的公司亿邦国际于2020年6月26日正式在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交易,其股票代码为EBON。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具体详见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更无变化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腾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