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6 证券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7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北陆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01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邵泽慧 | 孙志芳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A座7层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A座7层 | ||
电话 | 010-62625287 | 010-62625287 | ||
电子信箱 | blxp@beilu.com.cn | blxp@beilu.com.cn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67,617,033.35 | 401,500,650.34 | -8.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1,563,803.25 | 112,021,386.39 | -18.26%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77,833,244.67 | 104,287,093.52 | -25.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4,803,074.58 | 41,941,451.17 | 54.5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3 | -17.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3 | -17.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2% | 8.99% | -2.8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052,933,489.04 | 1,623,818,110.94 | 26.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13,659,056.17 | 1,450,507,101.30 | 4.3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2,25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代雪 | 境内自然人 | 22.38% | 110,683,213 | 83,012,409 | 质押 | 31,746,032 | |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18% | 40,464,500 | 0 | |||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业信托·优悦3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3.12% | 15,434,910 | 0 | |||
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03% | 15,000,000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7% | 6,302,850 | 0 | |||
常州京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0% | 3,967,405 | 0 | |||
薛祥华 | 境内自然人 | 0.74% | 3,674,900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成长优选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4% | 3,653,800 | 0 | |||
段贤柱 | 境内自然人 | 0.68% | 3,386,356 | 0 | |||
洪薇 | 境内自然人 | 0.65% | 3,20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薛祥华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674,900股,实际持有公司股份3,674,9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对比剂、中枢神经类、降糖类产品和精准医疗领域,积极应对行业及市场变化,不断提升营销及管理效率,全面落实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持续打造更加专业、高效的销售团队进行自营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同时通过优化招商策略及代理管理模式,搭建完善的商业渠道网络进行代理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各地医院积极抗击疫情,药品销售终端需求受到明显影响;此外,物流运输受到一定程度管控,也导致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现阶段,随着国内疫情缓解,患者阶段性推后的就医需求逐步释放,公司将有针对性开展市场推广工作,力争将疫情对公司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61.70万元,同比下降8.4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56.38万元,同比下降18.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7,783.32万元,同比下降25.37%。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经第七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计入合同资产;将与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合同负债 | 8,838,272.94 |
预收款项 | -9,987,248.4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48,975.48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选派的董事超过其董事会成员的半数,公司取得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