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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陆药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3

证券代码:300016 证券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9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直接、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颖女士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鉴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施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仍符合现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的规定,仍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本次发行方案适用的主要法律依据和“(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1、适用法律依据调整

修订前:

为加速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修订后:

为加速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3、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审核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详细披露了公司本次发行概况、公司基本情况、合规经营与独立性、财务会计信息、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历次募集资金运用等。经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进行审核,确认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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