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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陆药业: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5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发布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情况: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4名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5,4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6月4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94,689,876股变更为494,554,476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根据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此次分配方案需在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进行。受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进度影响,公司未能在通过此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后两个月内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为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恳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4,554,47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⑴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元;⑵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⑶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孙志芳、张喜桐

咨询电话:010-62625287

七、备查文件

1、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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