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1-058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陈邦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议案》
(一)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调减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3,555.3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长沙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 42,000.00 | 42,000.00 |
2 | 湖北爱尔新建项目 | 32,834.82 | 29,551.34 |
3 | 安徽爱尔新建项目 | 51,285.02 | 48,720.77 |
4 | 沈阳爱尔眼视光迁址扩建项目 | 78,088.17 | 66,677.29 |
5 | 上海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 23,693.56 | 17,770.17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6 | 贵州爱尔新建项目 | 52,437.31 | 44,571.71 |
7 | 南宁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 15,160.09 | 15,160.09 |
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9,104.00 | 89,104.00 |
合计 | 384,602.97 | 353,555.37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即270,275,966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3,555.37万元。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红股、每股转增股本数或每股回购(负值)股本数等;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作出了调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步对《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作出了调整,公司同步对《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作出了调整,公司同步对《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作出了调整,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同步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