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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关于收购汉中阳光和汉中奥斯美部分股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7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汉中阳光和汉中奥斯美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湖南亮视长银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亮视长银”)所持有的汉中爱尔阳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阳光”)51%的股权和汉中爱尔奥斯美眼视光门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奥斯美”)51%的股权。本次收购的两家标的医院均已形成良好的发展基础,根据汉中阳光和汉中奥斯美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现有的业务、人才和技术的基本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汉中阳光51%股权交易价格为831.81万元,汉中奥斯美51%股权交易价格为3251.25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汉中阳光51%的股权,持有汉中奥斯美51%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议事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亮视长银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692号1302

设立日期: 2018年1月4日

经营范围: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1%股权;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有75.0%股权;拉萨亮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9.0%;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铭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9%股权。

亮视长银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汉中爱尔奥斯美眼视光门诊有限公司

1、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汉中爱尔奥斯美眼视光门诊有限公司公司住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路广厦明珠馨居B座设立日期: 2011年9月20日经营范围:眼科,医学验光配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亮视长银持有51%股权;宋永红持有35%股权;西安力合梁州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4%股权。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已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2020年1-9月
营业收入1440.11326.9
净利润452.4506.9

(二)汉中爱尔阳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1、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汉中爱尔阳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公司住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兴汉小区一号楼设立日期:2012年8月22日

经营范围: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仅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验光配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亮视长银持有51%股权;宋永红持有35%股权;西安力合梁州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4%股权。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已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2020年1-9月
营业收入1383.81258.3
净利润-205.2-230.5

四、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为抓住医疗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在未来竞争中占得先机,同时,基于两家标的医院的基础条件和发展趋势,公司本次收购汉中阳光和汉中奥斯美,有利于尽快完善区域市场布局,形成规模效应,进一步深化在全国各地的“分级连锁”体系,巩固和提升公司的领先地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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