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元 | 联系电话:021-20426486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季李华 | 联系电话:025-8338768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无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2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1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更换保荐代表人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无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及实际控制人陈邦关于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邦、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指定吕洪斌、季李华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其保荐工作,现因吕洪斌工作变动调离本公司,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经通知发行人并与其协商,决定更换该保荐代表人,由本公司保荐代表人高元接替吕洪斌担任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工作。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高 元 | 季李华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