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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2018年9月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集团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二)利润表

1)从“管理费用”项目中拆分出“研发费用”项目。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3)将公司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款放入“其他收益”项目。公司据此调整可比期间列报项目,具体如下表:

报表项目本集团母公司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其他收益30,197,815.41990,155.3131,187,970.721,253,000.00930,789.392,183,789.39
营业外收入4,767,622.51-990,155.313,777,467.201,297,464.66-930,789.39366,675.27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修订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了变更、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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