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54 号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晚间,你公司直通披露《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向1,639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76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3%。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以下事项并作出书面说明:
1. 草案显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2021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163亿元、261亿元、418亿元、669亿元,每年分别归属25%,如相应年度营业收入达成率小于90%且大于或等于80%时,解锁系数为0.8。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4亿元。请你公司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前三季度业绩情况、过往年度第四季度业绩全年占比及其变动趋势、目前执行中订单规模等因素,详细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和合理性,是否能达到激励效果,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2. 请你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交易情况及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3. 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