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亿纬锂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9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零号会议室,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独立董事汤勇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7人,代表公司股份825,330,387股,占公司总股本1,840,425,205股的44.844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708,761,209股,占公司总股本1,840,425,205股的38.51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9人,代表公司股份116,569,178股,占公司总股本1,840,425,205股的6.333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1人,代表股份116,606,178股,占公司总股本

1,840,425,205股的6.335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关联股东刘建华持有公司股份19,518,985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05,811,402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804,179,88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5%;

反对1,631,515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5%;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14,974,66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682%;

反对1,631,515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5%;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21,530,61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6%;

反对3,799,775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4%;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12,806,40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680%;

反对3,799,775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4%;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25,324,28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6,10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16,600,07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77%;反对6,10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道茹律师、鄢义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300014)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