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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5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祝媛女士、袁中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10月15日

附件:简历祝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福州大学化学工程硕士。曾任公司锂原电池事业部本部技术中心副总经理,现任研究院副院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14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袁中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博士,教授。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物理化学、电化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特别是高性能锂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的研究工作。1985年7月至1993年10月,任江汉石油学院助教;1993年11月至1996年12月任江汉石油学院讲师,1997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华南师范大学讲师;1998年10月起,任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2008年起至今,为公司聘任的科技特派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7,365,76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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