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9-139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上午9:
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A1-12号会议室,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建华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人,代表公司股份402,065,535股,占公司总股本969,139,695的41.486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385,628,622股,占公司总股本969,139,695的39.79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16,436,913股,占公司总股本969,139,695的1.696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2人,代表股份17,367,613股,占公司总股本969,139,695股的1.7921%。
2、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402,031,3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
反对34,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7,333,41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11%;
反对34,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402,065,5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7,367,61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96%;
反对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签订<认股申请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刘金成、骆锦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265,487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5,800,048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35,765,84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5%;反对3,4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30,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7,333,41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173%;反对3,4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30,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刘金成、骆锦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265,487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5,800,048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35,800,04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7,367,61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128%;
反对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道茹律师、鄢义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300014)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