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
施情况的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公司控股股东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3,400,6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于2020年03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东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票;股东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0年01月07日 | 7.450 | 1,138,200 | 0.2548 |
集中竞价 | 2020年01月08日 | 7.470 | 37,000 | 0.0083 | |
集中竞价 | 2020年01月09日 | 7.333 | 2,000,000 | 0.4477 | |
集中竞价 | 2020年01月10日 | 7.194 | 642,400 | 0.1438 | |
集中竞价 | 2020年01月13日 | 7.147 | 642,400 | 0.1438 | |
大宗交易 | 2020年01月13日 | 6.470 | 1,768,218 | 0.3959 | |
合 计 | - | - | 6,228,218 | 1.3943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9,729,703 | 2.18 | 9,729,703 | 2.1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29,703 | 2.18 | 9,729,703 | 2.1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6,228,219 | 1.3943 | 1 | 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228,219 | 1.3943 | 1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王雅军先生分别持有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84%股权、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并认缴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9%出资。同时王雅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股份36,979,9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28%)的曾卓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截止本公告日,王雅军先生持有本公司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0%;曾卓先生持有本公司36,979,914股,占公司总股本8.28%;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35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8%;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729,703股,占公司总股本2.18%;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届满,王雅军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93,967,118股,占公司总股本21.0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