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
公司定向融资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融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27)。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向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服务公司”)定向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 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6个月(以下简称“本次定向融资”)。
2021年4月30日,中关村服务公司收到联交所发出的《鼎汉技术2021年中关村创新成长定向融资计划认购金额确认函》,确认“鼎汉技术2021年中关村创新成长定向融资计划”已募集完毕。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融资募集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3)。
一、本次定向融资的进展情况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9日提前归还本次定向融资款,应付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4,020万元(以
下简称“本次提前还款事项”)。双方就本次提前还款事项已签署《鼎汉技术2021年中关村创新成长定向融资计划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提前归还中关村服务公司的定向融资款本金及利息,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顾庆伟先生及全资子公司芜湖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不动产针对本次定向融资事项提供的担保、反担保已解除。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甲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乙方: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提前还款事项相关内容: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将本次定向融资计划到期日提前至2022年5月29日,应付本金及应付收益共计人民币40,200,000元提前归还。
(四)收益核算方式:
上述本金及收益转账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募集兑付汇总账户后,由联交所从该账户将上述本金及收益兑付至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三、其他说明
本次提前还款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现金流状况及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期数 | 本金金额 | 计算收益日期(起) | 计算收益日期(止) | 计算收益月份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应付本金 | 应付收益 | 合计 |
1 | 40,000,000元 | 2022/4/29 | 2022/5/28 | 1个月 | 6% | 40,000,000元 | 200,000元 | 40,200,000元 |
四、备查文件
《鼎汉技术2021年中关村创新成长定向融资计划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