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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2-075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暨部分银行账户被

冻结的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豆神教育”)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2022京 0108执15468号、(2022)京0108执15470号,获悉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就与公司、公司子公司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思辰新技术”)、公司子公司北京立思辰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思辰云安”)及公司子公司鄢陵县思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学教育”)的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立思辰新技术与立思辰云安于2020年9月29日分别与中关村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约定立思辰新技术及立思辰云安与中关村租赁以其名下办公设备等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分别为2,200万元和800万元,租赁期限为2年,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1年9月15日,公司、立思辰新技术、立思辰云安与中关村租赁签署了《关于支付租金的补充协议》,并追加了思学教育对鄢陵县教育局10,374.12万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各方就相关协议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进行了执行公证。公司因资金紧张未按时偿还上述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因此,中关村租赁以执行公证债权文书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经公司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次中关村租赁对公司、立思辰新技术及思学教育的执行总金额为1,676.40万元;对公司、立思辰云安及思学教育的执行总金额为609.60万元。

二、本次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的主要内容

1、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2022)京长安执字第34号文书、(2022)京长安执字第36号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07月05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08月09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法律规定的义务。

2、报告财产令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08月09日立案执行中关村租赁与立思辰新技术、思学教育、豆神教育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已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应当限期如实报告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此令后七日内,如实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补充报告。

三、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经公司工作人员查询获悉,因本案事由,法院合计冻结了公司子公司立思辰新技术、立思辰云安和思学教育13个银行账户,详细冻结情况如下:

户名冻结银行冻结额度
中国银行上地信息路支行33,527,976.00
中国银行北京学清路支行16,763,988.00
立思辰新技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菜市口南街支行16,763,988.00
中信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33,527,976.00
浦发银行北京慧忠支行16,763,988.00
立思辰云安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12,191,988.00
兴业银行玲珑路支行12,191,988.00
中国银行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6,095,994.00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12,191,988.00
思学教育建设银行鄢陵花博大道支行16,763,988.00
招商银行许昌分行16,763,988.00
中国银行鄢陵东大街支行16,763,988.00
中原银行鄢陵支行16,763,988.00

四、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条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责令公司及相关主体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鉴于上述案件尚未最终裁定,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以及期后利润的影响。除执行通知书之外公司暂未收到关于此案的其它文书,尚无法全面了解本案的详细情况。

公司将与中关村租赁保持密切沟通,同时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并推动落实,最大限度减少上述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本次执行事项,根据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22)京0108执15468号;

2、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22)京0108执15470号。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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