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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思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九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思辰”、“上市公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对立思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1月28日,立思辰接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9号)《关于核准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王邦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通过。

2016年6月1日,公司启动配套融资发行工作。

截至2016年6月13日,本次配套资金认购对象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特定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110ZA0379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6月13日,主承销商已收到4家参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股款1,795,999,991.63元。

截至2016年6月15日,华泰联合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部分配套融资财务顾问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760,999,991.63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6)第110ZA0380号《验证报告》,截至2016年6月15日止,立思辰已收到认缴股款人民币1,760,999,991.63元(已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000,000.00元)。另外,除股票承销费用外,其他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11,050,000.00元尚未支付,扣除该部分费用后,立思辰实际收到认缴股款人民币1,749,949,991.63元,其中股本100,842,223.00元,资本公积1,649,107,768.63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127.33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调整前承诺投资金额(万元)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万元)投资进度
1支付现金对价56,600.0056,600.0056,600.00100.00%
2支付重组相关费用3,000.004,605.004,605.00100.00%
3互联网教育云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55,000.0055,000.0030,727.3355.87%
4智能教育机器人研发中心项目10,000.0010,000.00800.008%
5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53,395.0053,395.00100.00%
6安庆K12在线教育整体解决方案建设运营项目(已终止)20,000.000.000.00100.00%
合计179,600.00179,600.00146,127.3381.36%

(二)配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16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北京银行大钟寺支行20000003441400011353968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6,045.78
平安银行北京方庄支行1101630393200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9,000.25
华夏银行北京知春支行10276000000856019募集资金专用账户0.08
合 计35,046.11

注:截至2019年9月16日,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8014100000014317)及浦发银行北京慧忠支行(91420154800004561)尚有到期未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的理财余额共计432.39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一)智能教育机器人研发中心项目

从市场外部环境看,当前智能教育机器人市场中普遍聚焦于产品硬件及集成层面进行研发投入,但针对于产品的核心技术、商业模式以及市场拓展普遍缺乏核心竞争能力。从公司内部情况看,公司现阶段更多的是在教育领域内投资布局了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相关的先进技术应用,关于智能教育机器人方面尚处于核心技术储备和教育场景的选择过程中。因此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后一直深入进行市场调研及相关技术的积累,为了避免项目存在的不确定性和技术研发风险,公司暂时将智能教育机器人研发中心项目推进节奏放缓,因此尚未对该项目有大额资金的投入。

(二)互联网教育云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与发展规划,公司全面转型教育业务,凭借先进的教育技术、优质的内容资源与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内部业务整合、品牌整合及人才整合,提升公司在语文学习服务、高考升学服务及智慧校园领域的协同效应。在此过程中,因组织结构的变化及团队人员的调整,导致互联网教育云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投资进度放缓。截至目前,互联网教育云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因此,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期间内出现暂时闲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控制成本,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确保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有序。

四、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9年9月16日将上述募集资金3.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公司拟将“智能教育机器人研发中心项目”、“互联网教育云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总计不超过3.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目前主营教育业务,以“语文学习服务+升学服务+智慧教育”为业务核心,在B端业务上,公司通过多年积累已具备极强的优势。未来,公司将着力拓展C端市场,并打通BC两端业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拓展C端市场的需要,公司需要不断加大在运营等各方面的投入,对资金的需求量亦不断加大。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12个月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1,522.50万元。因此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七、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之需要,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立思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 畅 刘春楠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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