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以下皆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
截至2019年9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亿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