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立思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池燕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
并起草了《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往年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