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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监事:

2023年,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共审议议案21项,监事会会议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12023年3月1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10、《关于制定<董事、监事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22023年4月2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2023年8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2023年10月1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3年10月3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展
二十七次会议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2023年11月1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2023年12月1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关于控股子公司康德赛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康德赛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度,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

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首先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其次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提供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最后是实施财务监查,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监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特点提出部分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督

对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监事会履行了日常监督职能,督促公司管理层人员依法办事,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和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活动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财务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符合规定,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监督和核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与公司关联人之间有内幕交易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健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公司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该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四、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提高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完善;

3、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确保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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