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南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风投资”)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863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南风投资与新疆吉瑞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瑞祥能源”)等四被告股权转让纠纷事项作出终审判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01月,南风投资因与吉瑞祥能源、新疆吉瑞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瑞祥科技”)、新疆丝路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联众”)、吉祥股权转让纠纷事项,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2019年12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2019粤06民初4号):
(一)吉瑞祥能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风投资支付股权转让款6,58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以6,580万元为本金,按照每月2%的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吉瑞祥科技、丝路联众及吉祥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吉瑞祥科技、丝路联众及吉祥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吉瑞祥能源追偿。
2020年01月,吉瑞祥能源、吉瑞祥科技、丝路联众、吉祥因不服上述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1月07日、2019年12月20日、2020年01月0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风投资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863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其他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06月22日、2018年08月01日、2019年01月11日、2019年04月08日、2020年04月09日、2020年04月30日、2020年07月10日、2020年08月18日、2020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判决尚未执行,最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需以终审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后续执行情况,依法追索相关款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