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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发行人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1号)的核准,乐普医疗于2021年3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6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3,800万元。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390.75万元(不含税)的余额162,409.25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于2021年4月6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61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用于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投入290.1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13,568.78万元(含利息收入)将按募投项目计划逐步投入。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将按项目研发进展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因此在投入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利佳 刘君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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