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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关于“乐普转债”摘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普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乐普转债”赎回日:2020年8月20日;

2、“乐普转债”摘牌日:2020年8月31日。

一、“乐普转债”赎回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9号)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

7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0号”文同意,公司7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乐普转债”自2020年7月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份。

鉴于公司股票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29日连续1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19 元/股)的 130%(41.85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0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提前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100.19 元/张)赎回在赎回登记日(2020 年8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全部“乐普转债”。

二、“乐普转债”赎回安排

(1)“乐普转债”于2020年7月29日触发有条件赎回。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三次赎回提示公告,通告“乐普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六次赎回提示公告,告知“乐普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0年8月20日为“乐普转债”赎回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乐普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乐普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 年8月25日为“乐普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20年 8月27日为赎回款到达“乐普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乐普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乐普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乐普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

三、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乐普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乐普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0年8月31日起,公司发行的“乐普转债”(债券代码:123040)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

咨询联系人:李晶晶

咨询电话:010-80120622

传真电话:010-80120776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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