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年1-6月份,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19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1-6月份,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为支持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公司累计已审批的担保额合计1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68%,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本页无正文,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 磊
徐 猛
付立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