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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8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冒大卫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翟一兵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COO),聘任高峰先生、董越先生、胡加明先生、戈爱晶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戈爱晶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5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胡加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慧龙: 孙育宁:

刘 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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