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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

一、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4月6日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19日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5月28日
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7月5日
6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8月27日
7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0月28日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1年4月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落实“关于就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而计提减值及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等九项议案。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1年5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1年7月5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子公司鼎富智能拟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6、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7、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意见

2021年,公司监事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

5、监督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以及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内幕信息在披露前各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目前已建立了适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7、关于2021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

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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