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泰岳”)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冒大卫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就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38号),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中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决定中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