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2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受让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59,619,917.22元受让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韩梅女士、唐耀武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2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