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京东方A: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〇年六月

重要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中信建投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0

第三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 11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6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7

第六章 本期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 18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9

第八章 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0

第九章 其他事项 ...... 21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行人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300亿元(含3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300亿元(含3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3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801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0亿元(含3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二、债券名称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的简称和代码分别为“19BOEY1”、“112741.SZ”。

四、发行主体

本期债券的发行主体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80亿元。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八、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未到续期日。

九、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4.00%,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能确定,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初始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十、利息递延支付的限制

(1)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2)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十一、会计处理

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十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一)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二)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发行人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十三、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十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未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五、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登记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六、还本付息期限及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七、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10月29日。

十八、付息日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为每年的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十九、兑付日

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二十、本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二十一、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十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十三、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十四、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第一条,本期债券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发行人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中信建投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财务及资信情况,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了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履行受托管理人相关职责时,不存在与公司利益冲突情形。

第三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成立时间1993年4月9日
上市日期1997年6月10日B股上市 2001年1月12日A股上市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及简称000725.SZ 京东方A 200725.SZ 京东方B
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注册资本34,798,398,763元
实缴资本34,798,398,763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经营电信业务;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01660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刘洪峰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电话:010-64318888转 传真:010-64366264 电子信箱:liuhongfeng@boe.com.cn

力,深入推进端口器件(D)、智慧物联(S)、智慧医工(H)三大板块发展。

(一)端口器件

端口器件事业板块包括显示与传感器件、传感器及解决方案两大事业群。显示与传感器件事业群为B2B器件整合设计制造模式,其中显示器件业务致力于提供TFT-LCD、AMOLED、Microdisplay等领域的智慧端口器件,为客户提供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电视、车载、电子标牌、拼接、工控、穿戴、VR/AR、电子标签、白电、医疗、移动支付、交互白板等产品使用的显示器件产品;传感器件业务聚焦医院检测、家用检测、通讯与交通、智慧家居等多个领域,为客户提供传感器件的整合设计制造服务;传感器及解决方案事业群为B2B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整合模式,为医疗影像、生物检测、智慧视窗、微波通信、指纹识别、工业控制等领域提供传感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包括X-ray平板探测器、数字微流控芯片、调光玻璃、指纹识别系统等。京东方已成为半导体显示领域世界顶级供货商,与多家国内外知名客户保持长期稳健合作,是众多国内外一线品牌的核心供应商。2019年京东方新增专利申请9,65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超过90%,海外申请超过38%,覆盖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地区,连续四年保持显示领域全球年度申请量第一。2019年度京东方全球专利授权5,689件。在美国专利服务机构IFI Claims发布的2019年度美国专利授权量TOP 50榜单中,京东方由2018年第17位跃升至2019年第13位,专利授权量达2,177件,同比增长33%,连续4年在该榜单中实现排名与美国专利授权量双增长。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19年全球国际专利申请(PCT)情况,京东方以1,864件全球国际专利申请(PCT)位列全球第六,也是京东方连续第4年进入全球国际专利申请(PCT)前10名。截至2019年底,京东方主持推进了包括IEC、ITU国际标准、中国国家标准、电子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等62项国际、国内标准的制修订项目,累计参与制修订国内外技术标准159项。其中,京东方主持的“透明显示”、“触摸显示”IEC国际标准及“数字艺术”ITU国际标准已正式发布。

近年来,面对全球大尺寸显示器件市场的巨大需求以及柔性显示技术的发展趋势,为了抓住市场机遇提升企业在半导体显示领域的全球竞争力,结合公司战

略发展目标,京东方在全国数个城市积极布局高世代TFT-LCD和AMOLED显示器件生产线。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京东方在全国多地先后自主规划建设15条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产品覆盖TFT-LCD全尺寸、以及AMOLED和Micro OLED等技术类型,其中包括中国大陆首条第5代TFT-LCD生产线、首条第6代TFT-LCD生产线、首条第8.5代TFT-LCD生产线、首条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以及全球首条第10.5代TFT-LCD生产线。

2019年以来,公司显示与传感器件事业群新产线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市场地位稳步提升,柔性AMOLED事业实现突破。全球首条TFT-LCD最高世代生产线——合肥京东方显示第10.5代生产线于2018年3月实现量产,2019年上半年实现满产,良率已提升至90%以上;武汉京东方光电第10.5代TFT-LCD生产线于2019年12月实现量产。绵阳京东方光电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实现量产,重庆京东方显示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完成桩基。2019年,公司显示器件整体销量同比增长16%,智能手机液晶显示屏、平板电脑显示屏、笔记本电脑显示屏、显示器显示屏、电视显示屏等五大主流产品销量市占率继续稳居全球第一。2019年,公司创新应用销量较上年同比增长近50%,市占率快速提升。传感器及解决方案事业群中,公司医疗影像业务出货量较上年同比增长超70%;生物检测Flowcell产品核心客户端单月占比超50%;全球首发高铁智能窗产品,成功实现在“京雄”高铁列车上的应用。

(二)智慧物联

智慧物联事业板块包括智造服务、IoT解决方案和数字艺术三大事业群。智造服务事业群为B2B整机整合设计制造模式,为全球伙伴提供最具竞争力的电视、显示器、电子黑板、电子标牌、商用显示、电子标签、自服及移动终端等整机智能制造服务;IoT解决方案事业群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支撑技术,聚焦细分市场,为客户提供智慧金融、数字医院、商务办公、智慧家居、智慧交通、智慧政教、智慧能源等物联网细分领域整体解决方案,为行业赋能;数字艺术事业群为物联网平台模式,依托纸质显示、数字艺术云平台及人工智能等技术成果,通过与艺术机构和艺术创作者合作,为用户提供艺术赏析、艺术百科普及、绘本

阅读、照片分享、艺术品商城、视觉美学欣赏等多种内容产品与服务。智造服务事业群中,无边框全面屏系列产品在品牌客户全面导入量产,电视整机内销市场销量同比增长180%,成为多家战略客户首选供应商;商显、电子桌牌、智能收银机、智能手表等新应用均实现量产出货。IoT解决方案事业群中,公司承接国庆表演、大兴国际机场等示范性项目,光影艺术解决方案亮相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联欢活动;在智慧金融方面,公司为超1,000个金融网点提供了智能化升级服务;在智慧零售方面,公司海外区引入战略投资并强化战略合作,中国区中标多个智能化改造项目;5G全息教室方案、智能会议、智能家居等多个产品与解决方案落地。

数字艺术事业群中,公司数字艺术显示系统获批ITU国际标准;平台专业作品超过3万幅,用户上传内容超过150万幅;Funbook、画屏S3等新品成功上市。此外,公司还获文旅部授权建立国家数字文化产业创新中心。

(三)智慧医工

智慧医工事业板块包括移动健康、健康服务两大事业群。移动健康事业群为医疗健康物联网平台模式,业务涵盖生物芯片、移动检测设备及解决方案、App产品及服务、生态链产品等领域,以人为中心,聚焦家庭、社区和医院场景,提供移动健康终端产品和服务,打造“三端协同联动”的医疗健康物联网平台;健康服务事业群为B2C专业服务模式,业务涵盖数字医院、数字人体、再生医学、健康园区等领域,以数字医疗服务为核心,智慧康养、健康社区整体解决方案、产业园区运营管理等服务为延伸,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专业健康医疗服务。

移动健康事业群中,公司健康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10余款京东方品牌产品及50余款生态链产品实现上市销售;公司已获取全渠道医疗器械经营销售资质,正在完善线上线下营销平台建设,全年硬件销量实现增长;公司生物芯片一体化检测系统获得北京市科委专项支持,已完成样品开发;母乳分析仪、睡眠仪

2.0等自研产品实现上市销售;移动健康App 4.0发布上线。此外,公司正在加快呼吸慢病管理、心血管疾病管理、糖尿病管理、智慧急救、智慧康养社区、智慧公卫体检等解决方案落地应用。

健康服务事业群中,明德医院2019年门诊量同比增长20%;合肥京东方医院自2019年3月开诊以来实现门诊量近10万人次,全面开展各类四级手术,救治疑难杂症上百例,获得安徽省首批互联网医院资质;再生医学心脏膜片完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细胞检测,完成小动物实验和大动物预实验;新生儿脐带干细胞商业存储产品上市销售;在数字人体业务方面发布App 2.0。此外,公司正在推进健康园区拓展,各地生命科技产业园相继落地。

三、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增减率
资产总计34,041,220.3330,402,849.1411.97%
负债合计19,935,450.6318,367,119.388.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505,812.918,585,674.8710.72%
所有者权益合计14,105,769.7012,035,729.7617.2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增减率
营业收入11,605,959.029,710,886.4919.51%
营业利润39,866.90400,817.09-90.05%
利润总额50,375.01412,229.02-87.78%
净利润-47,624.14287,987.41-116.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864.39343,512.80-44.15%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08,307.922,568,404.721.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41,612.74-4,706,353.54-0.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7,864.531,556,657.0478.45%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01号”核准,京东方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0月29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8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上列明的用途,用于对子公司增资以及偿还公司债务,并按照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规则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未出现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50,365.42万元。2019年11月5日,公司与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包括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19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本期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对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的持续关注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未行使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等权利。

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未到首个付息日。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2020年6月,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报告显示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同时维持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第八章 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9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2019年度,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08月14日1,290,5972015年01月15日572,355连带责任保证2014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6日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1月30日551,1552017年03月15日36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7日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04月25日2,312,9842017年08月30日1,911,028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9月6日至2027年9月6日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04月25日450,0002017年08月30日171,950连带责任保证保函开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08月14日1,478,4132014年09月29日727,885连带责任保证2014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5日
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12月01日1,701,4742017年08月30日1,543,721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9月7日至2025年9月7日
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0日1,348,3402016年11月08日1,175,946连带责任保证2016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19日
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0日300,0002016年11月08日132,000连带责任保证保函开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
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05月18日2,134,1162018年09月18日1,615,244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9月26日至2028年9月26日
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05月18日460,0002018年06月22日180,000连带责任保证保函开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
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03月25日2,028,9902019年08月23日771,392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8月23日至2029年8月23日
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03月25日450,000连带责任保证暂未签署合同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2,478,99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915,808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4,056,067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9,161,522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苏州光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5,4502017年12月20日4,716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20日至2027年4月6日
河北寰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4,6002017年05月24日10,005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6月15日至2029年1月16日
黄冈阳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4,5522017年09月11日4,364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9月11日至2027年9月11日
寿光耀光新能源有限公司4,1922017年10月31日4,184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苏州工业园区台京光伏有限公司3,4842017年12月01日3,464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1日
丽水晴魅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4,6782017年12月21日4,658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21日至2027年12月21日
金华晴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3742017年12月21日2,354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21日至2027年12月21日
金华晴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3,6662017年12月15日1,435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5日至2027年12月15日
合肥禾旭科技有限公司5382018年05月18日528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5月18日至2028年5月10日
合肥辰能科技有限公司1,0682018年05月18日1,058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5月18日至2028年5月10日
合肥融科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2017年12月18日1,382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合肥天驰新能源有限公司1,1002017年12月18日1,082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金华晴昊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8902017年12月18日844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东阳向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3,4762017年12月18日2,797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武义晴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9602017年12月18日773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龙游晴游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2102017年12月18日2,119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衢州晴帆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8552017年12月18日1,493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安徽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3,5752017年12月27日12,876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27日至2029年12月27日
宁波泰杭电力科技有限公司6002017年12月19日450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
宁波国吉能源有限公司2,7402017年12月19日2,121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
安吉弘扬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3,5002017年12月14日2,897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平阳科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2,4002017年12月14日1,858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温州东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1002017年12月14日1,626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温州埃菲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002017年12月14日1,084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红安县恒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8922018年01月31日6,495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月31日至2030年1月31日
安徽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602018年04月25日1,993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4月25日至2030年4月25日
淮滨县俊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4592018年04月25日8,182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4月25日至2030年4月25日
绍兴光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0002018年12月13日15,936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2月13日至2030年12月12日
绍兴旭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002018年12月13日4,482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12月13日至2030年12月12日
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110,1992017年10月31日110,199质押2017年12月12日至2020年12月7日
合肥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2018年04月27日130,0002018年04月27日76,000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4月27日至2033年4月27日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1,70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360,918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293,45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2,478,99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914,106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14,416,985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9,454,976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99.4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172,553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4,702,07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4,702,070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
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诉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赛移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贾跃亭买卖合同纠纷案28,471.4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2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2020年3月17日,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收到一审被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交的上诉状。一审判决结果:一、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BOE TECHNOLOGY (HK) LIMITED 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支付《分期付款协议》项下欠款本金36,940,476.77美元及利息[分别以本金12,871,274.5美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8日起至2017年3月1日止;以本金12,144,001.77美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16,172,935美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8,488,690美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10日起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134,850美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8日起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均按照年利率6% (按一年365天)标准计算]、违约金(分别以本金2,052,248.71美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以本金2,052,248.71美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31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以本金2,052,248.71美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以本金36,940,476.77 美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均按照每日万分之三标准计算);二、被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被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在承担本判决第二项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BOE TECHNOLOGY (HK) LIMITED 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金额为275万美元《订货单》项下的欠款本金2,459,090.91美元及利息(以本金2,459,090.91美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本金2,459,090.91美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均按照一年365天计算);五、驳回原告BOE TECHNOLOGY (HK) LIMITED 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0年3月17日,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收到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交的上诉状,目前正在等待法院进一步通知。2017年08月29日; 2018年04月24日; 2018年8月28日; 2019年03月26日; 2019年08月27日。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
2019年(含往年结转)诉讼事项9,925.2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