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意见
1、经认真核查公司2019年上半年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无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 | 实际担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 | 是否 |
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日期(协议签署日) | 金额 | 履行完毕 | 为关联方担保 | ||||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4年08月14日 | 753,595 | 2015年03月12日 | 14,94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0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3日 | 否 | 否 |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4年08月14日 | 1,271,820 | 2015年01月15日 | 564,02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6日 | 否 | 否 |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16年11月30日 | 549,683 | 2017年03月15日 | 429,59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7日 | 否 | 否 |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5日 | 2,301,057 | 2017年08月30日 | 1,808,54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9月6日至2027年9月6日 | 否 | 否 |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5日 | 450,000 | 2017年08月30日 | 181,665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函开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 否 | 否 |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4年08月14日 | 1,458,316 | 2014年09月29日 | 727,52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5日 | 否 | 否 |
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2016年12月01日 | 1,683,995 | 2017年08月30日 | 1,532,73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9月7日至2025年9月7日 | 否 | 否 |
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2016年12月01日 | 450,000 | 2017年12月21日 | 20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 否 | 否 |
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12月10日 | 1,337,987 | 2016年11月08日 | 1,143,00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19日 | 否 | 否 |
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12月10日 | 300,000 | 2016年11月08日 | 15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函开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 | 否 | 否 |
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18日 | 2,120,961 | 2018年09月18日 | 1,365,37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9月26日至2028年9月 | 否 | 否 |
26日
26日 | ||||||||
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18日 | 460,000 | 2018年06月22日 | 24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函开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 | 否 | 否 |
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3月25日 | 2,000,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暂未签署合同 | 否 | 否 | |
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3月25日 | 450,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暂未签署合同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45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32,70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3,617,4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8,378,416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苏州光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5,450 | 2017年12月20日 | 5,2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20日至2027年4月6日 | 否 | 否 |
河北寰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14,600 | 2017年05月24日 | 14,5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6月15日至2029年1月16日 | 否 | 否 |
黄冈阳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无 | 4,552 | 2017年09月11日 | 4,55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9月11日至2027年9月11日 | 否 | 否 |
寿光耀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无 | 4,192 | 2017年10月31日 | 4,19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 否 | 否 |
苏州工业园区台京光伏有限公司 | 无 | 3,484 | 2017年12月01日 | 3,48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1日 | 否 | 否 |
丽水晴魅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 无 | 4,678 | 2017年12月21 | 4,67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21日至 | 否 | 否 |
司
司 | 日 | 2027年12月21日 | ||||||
金华晴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2,374 | 2017年12月21日 | 2,37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21日至2027年12月21日 | 否 | 否 |
金华晴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3,666 | 2017年12月15日 | 3,66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5日至2027年12月15日 | 否 | 否 |
合肥禾旭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538 | 2018年05月18日 | 53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5月18日至2028年5月10日 | 否 | 否 |
合肥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1,068 | 2018年05月18日 | 1,06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5月18日至2028年5月10日 | 否 | 否 |
合肥融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无 | 1,400 | 2017年12月18日 | 1,39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 否 | 否 |
合肥天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无 | 1,100 | 2017年12月18日 | 1,09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 否 | 否 |
金华晴昊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890 | 2017年12月18日 | 88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 否 | 否 |
东阳向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3,476 | 2017年12月18日 | 3,25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 否 | 否 |
武义晴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960 | 2017年12月18日 | 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 否 | 否 |
龙游晴游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2,210 | 2017年12月18日 | 2,20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 否 | 否 |
衢州晴帆太阳 | 无 | 1,855 | 2017年 | 1,739 | 连带责任 | 2017年12 | 否 | 否 |
能科技有限公司
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月18日 | 保证 | 月18日至2029年12月18日 | |||||
安徽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无 | 13,575 | 2017年12月27日 | 13,48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27日至2029年12月27日 | 否 | 否 |
宁波泰杭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600 | 2017年12月19日 | 54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 | 否 | 否 |
宁波国吉能源有限公司 | 无 | 2,740 | 2017年12月19日 | 2,56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 | 否 | 否 |
安吉弘扬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无 | 3,500 | 2017年12月14日 | 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 否 | 否 |
平阳科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无 | 2,400 | 2017年12月14日 | 2,24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 否 | 否 |
温州东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无 | 2,100 | 2017年12月14日 | 1,96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 否 | 否 |
温州埃菲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无 | 1,400 | 2017年12月14日 | 1,31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 否 | 否 |
合肥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130,000 | 2018年04月27日 | 6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4月27日至2033年4月27日 | 否 | 否 |
红安县恒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6,892 | 2018年01月31日 | 6,76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1月31日至2030年1月31日 | 否 | 否 |
安徽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无 | 2,060 | 2018年04月25日 | 2,0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4月25日至2030年4月25日 | 否 | 否 |
淮滨县俊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淮滨县俊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8,459 | 2018年04月25日 | 8,41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4月25日至2030年4月25日 | 否 | 否 | |
绍兴光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16,000 | 2018年12月13日 | 15,96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12月13日至2030年12月12日 | 否 | 否 | |
绍兴旭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4,500 | 2018年12月13日 | 4,49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12月13日至2030年12月12日 | 否 | 否 | |
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无 | 110,220 | 2017年10月31日 | 110,220 | 质押 | 2017年12月12日至2020年12月7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17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360,939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295,329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45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32,87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3,978,339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8,673,745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0.2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99,848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4,347,578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4,347,578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对于以上担保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担保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及完善的内部决策与风险控制流程,在审议担保事项时均充分揭示了担保存在的风险并进行了有效防控,公司担保属于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报告期末,公司担保的实际担保总额严格控制在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形,也无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保障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助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债券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综上,同意公司按照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廷杰 王化成 胡晓林 李 轩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