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2:00开始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江大道226号长安汽车全球研发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本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欢迎辞
(二)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三)股东审议及质询
(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五)推选计票人及监票人
(六)现场表决及投票
(七)统计现场表决票/股东自由交流
(八)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询问股东对表决结果有无异议
(十)股东大会决议签字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目 录
议案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6
议案三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9
议案四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议案五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 21议案六 2024年度投资计划 ...... 26
议案七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28议案八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31议案九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34
议案十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42
议案十一 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47
议案十二 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的议案 ...... 52
附件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53
议案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长安汽车开启全球化战略布局的起步之年。长安汽车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监管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带领公司经营班子,奋力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深入推进第三次创业,加速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现就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2023年包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9大方面41项改革任务均已达成年度目标,现代化公司治理、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大风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
1.2023年全球化产业布局持续完善,“海纳百川”开创新局面
公司明确海外发展目标,构建全球发展布局,泰国工厂启动建设;成立五大区域事业部,海外市场运营管理进一步加强,产品远销全球60余个国家和地区,形成12个重点海外市场。
2.推广落实董事会职权,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
持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架构,6大董事会职权得以落实;74户全级次子企业董事会已实现应建尽建和配齐建强。8户子企业完成董事会结构和规模调整,配齐建强董事会;44户并表子企业完成“四单一表”编制,职权边界进一步清晰。长安凯程作为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单位,积极推广落实董事会职权,对落实董事会6大职权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提升了企业自主经营和科
学决策能力。
3.深化市场化机制改革,组织活力进一步激发
一是组织架构及时匹配战略,为构建科技创新核心能力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打造全球优秀人才聚集成长高地。引进外籍副总裁,为管理团队赋能全球视野;针对造型、自动驾驶、电池、大数据等重要领域,广泛引进行业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实现重要领域高级人才全覆盖。三是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创新,将效率纳入综合评价,激发企业人才强大活力。
4.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夯实,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全面巩固并不断发展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建工作单列考核,党的领导作用不断强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治敏锐性不断增强;发挥五星党支部和党员先锋岗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党建共建、党内立功竞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公司治理稳定规范,董事会科学决策,董事勤勉尽职
1.深入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优化公司治理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贯彻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四单一表”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系统梳理各治理主体职权131项;对列入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清单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自查,杜绝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不具体、不明确的情况。二是持续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机制,确保权责划分的科学性。董事会根据各类授权事项的风险大小、重要程度,结合实际管理需要,对重大资产处置、投资项目等事项向经营层进行授权。同时,董事会坚持授权不免责,定期听取经营层行权情况报告,进一步规范经理层决策程序和行为。三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整合涉及相关规则,开展公司治理研究,完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划分,为各项职能执行落地提供保障;制定、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合规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董事会科学决策、严格落实,公司治理稳定规范合法合规召开股东大会。2023年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共审议议案20项。会议均提前公告通知、议案材料等,统计股东报名情况,并由律师见证,充分保证会议的合规性。高效组织董事会各类会议。召开董事会25次,其中定期董事会4次、临时董事会21次,共审议议题89项,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会议质量,保障董事发言权。有序开展专委会会议。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与薪酬考核三个委员会,召开专委会26次,共审议议案40项,各专委会成员积极履职,为公司内控工作、重大战略投资项目、薪酬方案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等提供了支持保障。2023年共计召开总裁办公会24次,决策议题128项,属董事会授权决策议题58项,经营层在行权范围内科学高效的决策,切实提高公司管理效率。
3.保障董事履职支撑,全体董事勤勉尽责
一是加强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做好外部董事工作保障及待遇管理;落实“企情问讯”机制,外部董事就经营层落实董事会决议和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等事项,向经营层及有关单位进行书面问讯时,被问询对象及时答复;做好外部董事参会信息支撑,会前及时送达准确完整的议案材料及会议通知,会后及时整理形成会议记录报请董事审阅;及时传达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培训信息,协助外部董事参与培训。
二是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专业性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提名董事、年度利润分配、关联交易预计、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均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意见。全年出具2份事前认可函和11份独立意见书,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情况及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兼职家数、现场履职情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面进行自查;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列明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修订相关工作制度,为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履职保障方案”,确定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现场履职具体事项、完善工作保障及支撑,丰富独立董事履职方式,确保制度要求贯彻到位。
(三)扎实有序推动战略转型,坚决落实战略要求
1.坚定战略引领,保障战略落地
公司把握外部趋势、审视内部痛点,累计召开战略研讨会15场,研讨议题37项,迭代发布创新创业计划7.0,确保了战略更精准、策略更充分、执行更落地,形成了公司向上、向新、向外发展的战略规划。
2.稳中求进,生产经营平稳健康发展
经营质量持续向好,全年完成销量255.3万辆,同比增长
8.8%;营业收入1513亿元,同比增长24.8%;自主品牌新能源全年销售47.4万辆,同比增长74.8%;出口35.8万辆,同比增长
43.9%。公司价值不断提升,最高市值达2130.67亿元,已由规模增长向利润+市值双驱动转变。
3.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聚焦核心技术能力打造及新兴领域布局
全年申报专利5739件,同比增长16.9%,其中发明专利3941件,同比增长11.1%。新立项4项ITU国际标准,支撑多项ISO国际标准制定,完成45项国内标准新增立项。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科技洞察及科技规划体系,强化新赛道能力建设,聚焦智能、低碳、设计、前瞻领域,围绕用户需求、技术趋势打造产品及技术核心竞争力。建设智能汽车安全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积极推进战略新兴及未来产业布局。
(四)坚持风险管理理念,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1.强化组织引领,加快体系搭建,全面贯彻法治央企建设要求
紧密围绕公司“海纳百川”全球发展战略,对标业内外标杆企业,蹄疾步稳推进公司法治央企建设。
及时调整合规管理委员会架构,成立法务合规部,组建全球法务合规工作团队,搭建全球法律合规管理体系。持续深化业法融合,全面介入公司全球25个重要项目,充分识别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尽调报告14份,全年重大不合规事件为0。坚持预防为主,严格审查公司重大决策21项、经济合同2.8万份、规章制度13件,实现重大决策、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合规审查100%全覆盖;着力强化主动维权,护航长安V标、深蓝宝石标海外商标注册,办结诉讼仲裁案件169件,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下架网络侵权链接10000余条、线下打假查处5起;加快建设合同智能审核系统,为公司创新创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深化了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2.紧跟战略,完善制度框架,健全风险内控体系
深入落实董事会对风险内控体系的监管责任。以“防风险、强内控、促合规”为主线,护航公司战略为目标,建立“治理层—任务层—方法层—赋能层”风险管理四级体系。明确顶层架构,
建立以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对风险管理的治理机制;明确职能分工,以“三道防线”为基础,成立十七个风险管理专责组,提升各道防线分工协同;聚焦三个抓手,以风险控制、内控设计、内控评价为手段,做实做好风险管理。
强化内控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强内控”的职能整合原则,完成了研、采、销内控资源整合,厘清业务边界和职责,与业务部门同向而行,审视流程执行符合性,评估流程设计有效性。
完善内控评价体系管理。优化“制度指引层—管理原则层—实施操作层”三级制度体系,推动企业内控评价工作对国资监管和上市公司监管的全面承接。
(五)强化信息披露,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己任,坚持信息披露“零差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信息披露业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文字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披露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反映公司情况,并及时提示公司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有利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2023年完成4次定期报告和93次临时公告披露,不存在补充和更正公告。2022-2023年度,深交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评价结果为最高等级A(优秀)。截至目前,公司连续十余年获深交所良好及以上评价。
(六)坚持市值与利润双驱动,加强资本市场交流
引导投资者正面解读公司业绩,关注公司转型升级成果。合规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超过200次,回答交易所互动平台提问共529条,回复率保98.9%,与资本市场保持良好沟通;年报、半年报、三季报业绩说明会常态化召开,符合监管部门工作要求,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年度业绩说明会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优秀实践案例。
(七)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支撑公司战略转型
1.阿维塔科技B轮融资
阿维塔科技B轮融资项目于2023年8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本轮融资总额30亿元,其中长安汽车投资约12.3亿元、持股比例保持40.99%不变,B轮投后估值170.85亿元。本轮融资引入交银投资、广州凯德等优质投资人,进一步助力阿维塔科技产品研发、品牌打造、渠道建设等方面快速发展,持续提升竞争能力;同时兼顾长安汽车利益最大化,助推长安汽车品牌向上战略。
2.长安新能源股份回购完成交割(2023年4月更名为“深蓝汽车”)
公司收购部分长安新能源股权项目于2023年2月1日完成交割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长安新能源的持股比例由40.66%增加至51%,实现控股后加强了公司与长安新能源在研、产、供、销、资金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加速实现长安汽车向智能新能源转型的战略目标。
(八)坚持服务社会,贡献长安力量
公司董事会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救灾帮扶、健康环保、科技教育等工作,履行共建共创美好生活的社会责任,展现国企担当。
1.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的安排部署,有序推进云南两县定点帮扶工作,统筹拨付帮扶资金1060万元,助力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定点帮扶酉阳茶油,签署《可持续发展帮扶协议》,打造生态固碳示范基地,通过公司销售渠道,帮助酉州油茶科技公司实现销售3212万元,共同探索乡村振兴“绿色之路”。以促进帮扶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广泛引导公司各单位和广大员工购买帮扶地区特色农产品,实施消费帮扶209.5万元。《从授之以鱼到授之以“渔”——长安汽车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落实见效》案例荣获“上市公司
乡村振兴优秀实践案例”。
2.真情回馈社会
携手4000多家产业链合作伙伴发起“共建青山计划”,倡议家园守护与共建生态文明,推广传播绿色发展、双碳环保的责任理念。组织技能大师深入云南技师学院砚山分院、泸西分院,深化校企合作。连续13年慰问希望小学,累计捐赠金额730万元,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传承红色基因,慰问图片获国资小新“2023央企十大暖镜头”。面对京津冀地区洪涝灾害、甘肃地震等,长安汽车第一时间行动,携旗下品牌及合作伙伴,共同向灾区受灾群众捐赠超过4200万元。连续多年赞助重庆国际马拉松比赛,将活力进取的企业形象与持之以恒的马拉松精神紧紧绑定。在产业帮扶、环保、教育、公益等方面持续发力,不忘初心积极履行企业公益责任。
二、下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在完善公司治理中持续加强党的领导
1.深入学习落实“两个一以贯之”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民族汽车品牌搞上去”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有力
举措持续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增强董事会依法行权履职能力;高效推进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信息披露等工作,不断引领公司提升整体治理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
2.巩固党委在公司治理主体中的法定地位
持续完善和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厘清权责边界,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优化“四单一表”并遵照执行,做到治理边界清晰、无缝衔接、系统完整,使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
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议。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作用
1.精准有力定战略
强化战略研究,保持战略定力,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围绕股东大会授权制订年度投资计划,积极稳妥发展新业务。推动战略逐年分解落实,发挥财务预算的战略支撑作用,推动全面预算与公司战略的有效衔接,依照年度目标进行资源配置。
2.科学审慎作决策
一是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以公司创新创业计划7.0为牵引,坚定第三次创业方向,坚定不移推进“16字”经营方针和“24字”应对策略,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稳健推进和2024年经营目标达成。二是提升投资管理质量。聚焦新能源产品、研发、三电能力的建设,实施精准投资、精益投资,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开展前期策划论证,监控项目过程、闭环管理和后评价,严控投资风险。三是持续深化“需求牵引+创新驱动”的科技规划体系,健全公司科技委及相关运营机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落地;着力解决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问题,塑造技术长板,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和原创技术策源地打造。
3.管控并举防风险
一是聚焦战略方向和生产经营任务,关注研发、采购、销售、新公司、海外业务等重点领域,以“风险控制、内控设计、内控评价”为抓手,识别违规风险和效率风险,将防控措施嵌入业务流程,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控制重大缺陷,实现生产经营安全、效益、效率目标。二是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着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持续开展重
点业务领域、投后企业管理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大额资金审计,重点关注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审计问题“销号”管理制度,做好审计工
作“后半篇文章”,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全面融入促合规,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锚定出口管制、数据合规、反垄断等高风险领域,扎实推进全球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研究,抓好重大决策合规审查,以更加积极的步伐对标行业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保障公司改革发展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三)加强自身建设,确保董事会更加规范高效运行
1.完善制度体系
夯实章程管理基础,加强章程动态管理,聚焦《公司法》修订情况,及时依照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和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加强制度建设,持续跟进梳理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建立动态更新完善机制,做好董事会配套制度的统筹管理,及时立改废释,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2.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
一是完善会议制度,优化《董事会会议管理程序》并遵照执行,保障决策程序高效透明。二是健全董事会运行机制,规范召开董事会各项会议。对定期董事会、临时董事会的召开形式进行优化。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均采取现场(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决策。三是强化董事履职支撑,及时提供信息支持。除会前送达董事会议案材料和会议通知、及时补充材料并详细说明、会后整理形成会议记录报请董事审阅签字外,定期向董事报送市值周报、经营简报、董事会工作情况表等材料,助力董事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业务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四是优化董事会结构,基于公司战略,结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对董事会人员组成进行调整,构建多元互补的董事会结构。
3.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
一是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落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做
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对关联交易等事项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认可。二是加强独立董事现场履职保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满足现场履职的监管要求。三是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严格要求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控制兼职数量,确保独立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4.加强董监高培训
一是积极参加培训。组织董监高参加证监局、深交所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同时邀请律师、高校教授等专业人士,向董监高提供最新监管要点及法律法规要求,深入了解监管法规和履职要求;二是丰富培训手段。定期向公司董监高发送中上协、深交所线上培训课程,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手段向董事提供培训信息、宣传最新法律制度要求。
(四)董事会会议计划
2024年董事会拟安排定期会议4次,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专委会会议至少11次。组织外部董事参加调研、培训等活动。采取现场与视频、线上与线下、集体与个别相结合等形式,高质量落实工作计划。具体按照《长安汽车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五)董事会各专委会会议计划
2024年董事会拟安排专门委员会会议至少11次,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
(六)董事会其他日常工作
1.独立董事工作计划
为全面加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支撑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公司将提供多种现场履职方式,助力独立董事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业务与发展情况。
2.董事会调研考察计划
2024年,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围绕生产经营、品牌宣传、技术研发等方面等开展实地参观、海外基地考察、产品性能体验等生产经营情况考察活动,参与车展、新品发布会等重大品牌活动。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长安汽车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征途上的关键之年,公司将以“战略引领、系统变革、极致效率、创新突破”为关键,坚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快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坚定向世界一流汽车品牌迈进!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深入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3年全年召开监事会会议8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2023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说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共四项议案。
3.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4.2023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6.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7.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情况良好,做到了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义务,在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审议定期报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监督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依法行使了以下监督职能: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监督权力。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符合有关会计制度和会计规定,真实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本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监督处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处置资产交易合理,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其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等公允价格执行,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围绕公司经营工作,以促进企业经营质量提升为目的,提高监事会勤勉尽职的服务意识,进一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三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各位股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8)。
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财务报告共十部分(摘要请见附件1)。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四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9,906,276,905.63元,加上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480,808,623.72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748,080,862.37元,扣除2023年当期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2,341,414,868.12元,2023年末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4,297,589,798.86元。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回报股东,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917,289,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3.43元(含税),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3,401,630,138.32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3%,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五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
算说明
各位股东:
以下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长安汽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三大计划”(即新能源“香格里拉”计划、智能化“北斗天枢”计划、全球化“海纳百川”计划)向深入推进,克服了市场突变、行业调整、竞争加剧等各种风险挑战,保证了长安汽车市占率总体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2023年全年实现销量255.3万辆,同比增长8.8%,公司新能源及出口销量表现优异,其中自主品牌新能源全年销售
47.4万辆,同比增长74.8%;出口35.8万辆,同比增长43.9%。
1.合并财务汇总情况(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变动比例 |
汽车销量(万辆) | 255.3 | 234.6 | 8.82% |
营业收入 | 15,129,771 | 12,125,286 | 24.7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2,746 | 779,879 | 45.25% |
经营现金净流量 | 1,986,147 | 566,635 | 250.52% |
固定资产净额 | 1,999,408 | 1,934,676 | 3.35% |
贷款余额 | 110,565 | 166,853 | -33.74% |
现金股利发放 | 234,141 | 177,886 | 31.62% |
相较2022年:
(1)汽车销量255.3万辆,增幅8.82%;营业收入1,512.98亿元,增幅24.78%,销售同比向好;
(2)归母净利润113.27亿元,增幅45.25%,盈利同比大幅提升;
(3)经营现金净流量198.61亿元,增幅250.52%,现金净流入同比大幅增加。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初比发生重大变化分析(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比重增减 | 年初比变动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487,104 | 34.11% | 5,353,018 | 36.65% | -2.54% | 21.19% |
其他流动资产 | 973,545 | 5.12% | 105,478 | 0.72% | 4.40% | 822.98% |
无形资产 | 1,504,556 | 7.91% | 444,639 | 3.04% | 4.87% | 238.38% |
应付票据 | 3,745,667 | 19.70% | 2,207,279 | 15.11% | 4.59% | 69.70% |
合同负债 | 792,379 | 4.17% | 565,526 | 3.87% | 0.30% | 40.11% |
其他流动负债 | 889,794 | 4.68% | 662,704 | 4.54% | 0.14% | 34.27% |
预计负债 | 627,704 | 3.30% | 458,930 | 3.14% | 0.16% | 36.78% |
报告期内: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1901.71亿元,较年初增加441.22亿元,增幅30.21%;负债1154.88亿元,较年初增加323.88亿元,增幅38.97%;所有者权益746.83亿元,较年初增加117.34亿元,增幅18.64%。
(1)“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增加86.81亿元,增幅
822.98%,主要因本年新增不可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重分类影响;
(2)“无形资产”余额较年初增加105.99亿元,增幅238.38%,主要因并购深蓝汽车而增加无形资产;
(3)“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增加153.84亿元,增幅69.7%,主要因并购深蓝汽车,其应付票据纳入合并而增加;
(4)“合同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22.69亿元,增幅40.11%,
主要因销量增加,预收经销商货款增加;
(5)“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22.71亿元,增幅
34.27%,主主要因并购深蓝汽车,其预提费用纳入合并而增加;
(6)“预计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16.88亿元,增幅36.78%,主要因并购深蓝汽车,其预计负债纳入合并而增加。
3.利润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分析(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129,771 | 12,125,286 | 24.78% |
营业成本 | 12,352,266 | 9,640,961 | 28.12% |
税金及附加 | 475,843 | 410,185 | 16.01% |
销售费用 | 764,521 | 513,827 | 48.79% |
管理费用 | 409,754 | 353,246 | 16.00% |
研发费用 | 597,984 | 431,544 | 38.57% |
财务费用 | -89,734 | -101,731 | 11.79% |
资产减值损失 | 81,383 | 94,585 | -13.96% |
信用减值损失 | 4,674 | 3,224 | 44.98%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906 | 357 | -633.89% |
其他收益 | 164,432 | 52,982 | 210.35% |
投资收益 | 305,041 | -76,896 | 496.69% |
资产处置收益 | 44,100 | 7,486 | 489.10% |
营业利润 | 1,044,748 | 763,374 | 36.86%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14,172 | 7,452 | 90.18% |
利润总额 | 1,058,920 | 770,826 | 37.37% |
所得税费用 | 108,730 | -3,677 | 3057.0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2,746 | 779,879 | 45.25% |
报告期内,由于销售同比增加,营业毛利额增加,以及深蓝汽车并表收益等影响,公司利润同比向好。
4.现金流量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分析(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金额 | 同比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6,147 | 566,635 | 1,419,512 | 250.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0,815 | -295,397 | -325,418 | -110.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831 | 22,443 | -235,274 | -1048.3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3,452 | 297,352 | 846,100 | 284.5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92,596 | 5,249,144 | 1,143,452 | 21.78% |
报告期内: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增加141.95亿元,主要受销量增长和本年深蓝汽车纳入合并等影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减少32.54亿元,一是本年合营企业分红较上年减少,导致“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二是本年新增不可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导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较上年增加,三是因深蓝汽车在购买日的现金余额,超过公司购买其股权现金出价的部分,导致“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减少23.53亿元,主要因上年发行债券10亿元,本年无,导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以及分红支出较上年增加,导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5.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交易 内容 | 交易金额 | ||
2023年实际数 | 2024年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预计数 | ||
采购 | 零部件、接受劳务、材料、工程物资、综合服务、租入 | 2,568,190 | 21.11% | 4,669,248 |
销售 | 整车、零部件、材料、提供劳务、租出 | 1,665,658 | 11.24% | 2,610,605 |
总计 | 4,233,848 | - | 7,279,853 |
上述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包括中国长安及其下属企业、长安望江工业及其下属企业)的资源优势,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各项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并履行了相应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二、2024年度预算主要指标说明
2024年汽车行业持续加快转型,新能源渗透率持续扩大,油电同价竞争成为市场竞争新态势。同时公司面临国内经济增长承压、国际形势复杂等问题,公司必须精打细算,做好财务预算工作,对预算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全体员工为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达成而努力拼搏。
主要指标预算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变动 |
汽车销量(万辆) | 265.0 | 255.3 | 3.8%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同比持平 | 0.88 | —— |
存货周转次数(次) | 同比持平 | 12.61 | —— |
资产负债率(%) | 同比持平 | 60.73 | —— |
捐赠支出(万元) | 2,765.0 | 3,566.4 | -22.5% |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六 2024年度投资计划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计划为1,072,1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58,026万元,股权投资614,094万元。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
类别 | 重点项目 | 投资金额 (万元) |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部 | 已建成项目 | 新能源产能结构调整、新产品投放、及数字化转型等项目 | 193,223 |
在建项目 | 新能源产能结构调整、新产品投放、核心研发能力建设类等项目 | 165,257 | ||
新开项目 | 新能源产能结构调整、新产品投放、三电能力建设、核心研发能力建设等项目 | 24,511 | ||
小计 | 382,991 | |||
控股子公司 | 已建成项目 | 新能源产品投放、三电能力建设 | 18,131 | |
在建项目 | 新能源产品投放、三电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32,982 | ||
新开项目 | 新能源产品投放、三电研发能力提升等 | 23,922 | ||
小计 | 75,035 | |||
合计 | 458,026 | |||
本部 | 品牌发展 | 161,000 |
股权投资 | 海外业务拓展 | 96,104 | ||
智能化能力建设 | 159,460 | |||
新能源产业链纵深发展 | 197,530 | |||
合计 | 614,094 | |||
总计 | 1,072,120 |
2024年固定资产计划投资45.8亿元。主要集中在新能源产能结构调整、研发能力投入、新能源产品投放、数字化转型四个方面进行投入,深化新能源产业布局,加快新能源产品投放节奏,持续提升数字化、研发能力。
2024年股权计划投资61.4亿元。主要为支持自主品牌发展、拓展海外市场、促进智能化能力建设、加速新能源产业链纵深发展。
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投资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七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有效降低票据风险,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建议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300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不超过30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入池票据不足风险: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2.控制措施
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以避免追加保证金。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由财务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金融机构、明确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授权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长安汽车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俄罗斯”)、长安汽车销售(泰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销售公司”)拟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与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做投机性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套期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且计划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年度收付汇预算的50%,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交易金额: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4亿日元,国际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15亿美元、98亿日元,长安俄罗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1,563亿卢布,泰国销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137.5亿泰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44亿人民币。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或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或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或结汇的成本及收入。
4.交易期限: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方案,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国际公司总经理、长安俄罗斯总经理、泰国销售公司总经理签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可行性分析: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外汇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存在的差异可能会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由于预测不准确,远期外汇合约签订的交割日期与实际交割日期不一致,造成交割时可供使用的资金不足,引发资金流动性风险,导致不能如期交割。
3.操作风险: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操作人员不专业而造成风险。
4.银行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倒闭,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汇率方面研究,研判未来汇率走势,提高汇率方面的判断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为防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能如期交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将跟踪付款和收款进度,避免出现逾期现象,尽量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成立了外汇研究小组、外汇交易风控小组,建立了外汇研究、交易风控、方案审批的远期外汇交易工作机制。外汇交易岗位设置做到前中后台岗位、人员相互分离,并定期轮岗。
4.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管理原则、管理体系、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操作时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
5.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均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违约风险低。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九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各位股东: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1-3月份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销售零部件、提供劳务、出租 | 参照市场价格 | 685,605.11 | 89,835.84 | 300,699.12 | |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327,515.83 | 84,111.45 | 261,587.91 | |
成都万友翔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250,115.89 | 74,854.86 | 173,753.55 | |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190,916.91 | 21,869.61 | 132,888.02 | |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 销售零部件、人员支持 | 参照市场价格 | 190,276.18 | 25,422.95 | 1,727.27 | |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提供劳务、出租 | 参照市场价格 | 184,685.46 | 60,087.65 | 176,779.28 | |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181,810.24 | 54,771.59 | 131,160.72 | |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134,813.91 | 60,357.92 | 110,564.06 | |
重庆福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 | 参照市场价格 | 55,029.54 | 9,419.57 | 53,871.68 | |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 销售零部件、人员支持 | 参照市场价格 | 53,274.16 | 7,072.19 | 30,848.28 | |
玛斯特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 | 参照市场价格 | 52,286.40 | 5,419.96 | 27,965.67 |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发动机、人员支持 | 参照市场价格 | 50,751.66 | 0.00 | 200.32 |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50,698.27 | 3,033.03 | 30,408.81 | |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 | 参照市场价格 | 47,567.85 | 985.43 | 58,440.00 |
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1-3月份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39,714.13 | 7,776.95 | 30,616.99 |
其他关联方 | 销售整车、零部件、提供劳务、技术提成、出租等 | 参照市场价格 | 115,543.02 | 34,769.54 | 144,145.83 |
小计: | 2,610,604.56 | 539,788.54 | 1,665,657.51 |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综合服务或承
租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综合服务或承 租 |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1,299,501.60 | 149,524.22 | 250,190.74 | |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1,142,558.83 | 261,196.98 | 790,925.79 | |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承租 | 参照市场价格 | 799,720.21 | 78,501.42 | 519,339.96 |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195,112.23 | 27,305.54 | 118,978.95 | |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191,717.00 | 17,634.61 | 80,227.02 | |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163,388.32 | 22,797.35 | 112,336.74 | |
重庆长线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110,653.98 | 3,176.33 | 9,360.44 | |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99,649.27 | 14,816.72 | 70,616.87 | |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96,185.98 | 30,719.17 | 43,281.57 | |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82,187.46 | 26,401.15 | 46,169.51 | |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76,192.20 | 18,229.20 | 82,183.96 | |
辰致(重庆)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74,864.67 | 34,017.23 | 116,959.34 | |
重庆梧桐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68,286.98 | 9,384.18 | 34,319.27 |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49,042.19 | 7,857.54 | 39,590.18 | |
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42,499.45 | 5,194.03 | 28,051.24 | |
其他关联方 | 采购零部件、接受劳 | 参照市场价格 | 177,687.49 | 215,933.79 | 225,657.97 |
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1-3月份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务、采购工程物资、承租、综合服务 |
小计:
小计: | 4,669,247.86 | 922,689.46 | 2,568,189.55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 地址 | 主营业务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1 | 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销售汽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郑敏达 | 11,584.00 |
2 | 成都万友翔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郑敏达 | 800.00 |
3 |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贵州省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凌云 | 2,200.00 |
4 |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唐珣 | 4,000.00 |
5 |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从事投资业务、销售汽车、物业管理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吴雪松 | 119,831.00 |
6 |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云南省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康先兵 | 1,300.00 |
7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汽车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罗进 | 7,990.00 |
8 |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 | 销售汽车及零部件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柳阳春 | 15,000.00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 地址 | 主营业务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9 |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销售汽车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宋显兵 | 26,800.00 |
10 |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等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叶宇昕 | 476,843.00 |
11 |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合肥市 | 汽车新车零售;汽车旧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景一哲 | 1,000.00 |
12 | 玛斯特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 巴基斯塔-信德省 | 销售汽车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Nadeem Malik | 225000万卢比 |
13 |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陈卓 | 199,496.49 |
14 |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 南昌市 | 生产汽车、发动机底盘、汽车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梁光忠 | 200,000.00 |
15 | 重庆福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销售汽车及零配件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贺昌俊 | 3,000.00 |
16 |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 孝感市 | 开发、生产、销售汽车用卤素技术前灯等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陈海波 | 13,884.60 |
17 | 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销售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李光兵 | 29,873.25 |
18 |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 | 电机及配件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耿辉雄 | 49,657.34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 地址 | 主营业务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19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汽车发动机、变速器生产、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陈丽宝 | 47,578.39 |
20 |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汽车发动机、变速器生产、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陈丽宝 | 50,000.00 |
21 |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张轶钢 | 12,000.00 |
22 | 辰致(重庆)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汽车底盘系统,制动系统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张东军 | 13,904.60 |
23 |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销售汽车零部件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丁涛 | 5,000.00 |
24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 | 特种装备和汽车零部件设计、开发、测试、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耿海波 | 75,705.00 |
25 |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 | 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唐旭东 | 38,992.00 |
26 |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刘波 | 113,670.00 |
27 |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物流服务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谢世康 | 16,206.40 |
28 |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汽车制造与销售 | 合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王俊 | 11681万美元 |
29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 | 生产及销售汽车、专用车、发动机、底盘等汽车总成及其他零部件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邱天高 | 86,321.40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 地址 | 主营业务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30 | 重庆长线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 | 软件开发、销售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张晓宇 | 25,500.00 |
31 | 重庆梧桐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物联网技术服务、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件制造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蔡勇 | 56,055.88 |
(二)关联人2022年度财务基本信息(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 115,521.88 | 37,864.98 | 132,180.23 | 14,172.04 |
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22,938.45 | 6,926.71 | 31,159.67 | 22.56 |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7,448,288.37 | 952,678.13 | 577,327.24 | 113,570.94 |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 156,305.71 | 50,477.22 | 144,282.71 | 100.9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751,972.00 | 332,337.47 | 571,374.55 | 14,299.06 |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 430,777.38 | 177,339.51 | 239,432.42 | 7,790.96 |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131,259.24 | 36,613.46 | 109,596.52 | 10,941.28 |
辰致(重庆)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173,369.93 | 25,598.06 | 179,516.13 | 6,083.38 |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 112,035.51 | 35,562.39 | 117,953.06 | 4,479.96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9,344.56 | 45,243.07 | 275,946.04 | 346.11 |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43,089.21 | 9,870.60 | 139,532.78 | 1,111.94 |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776,683.69 | 125,943.25 | 1,582,196.42 | 6,782.72 |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6,084.58 | 659.26 | 65,818.99 | 237.43 |
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 52,858.70 | 4,150.67 | 111,715.35 | 85.41 |
成都万友翔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65,247.10 | 2,732.43 | 143,929.71 | 721.47 |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6,611.10 | 571.28 | 110,900.34 | 219.65 |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2,288.75 | 3,791.65 | 94,672.42 | 52.90 |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3,503.91 | 903.44 | 215,325.72 | 141.65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 | 28,730.14 | 1,567.17 | 57,920.75 | 156.43 |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99,546.15 | 16,411.99 | 195,975.52 | 1,845.75 |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82,818.65 | 9,095.68 | 154,190.30 | 2,470.69 |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545,410.23 | 183,075.23 | 719,343.32 | 14,986.96 |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493,567.85 | 216,187.33 | 772,020.21 | 4,651.57 |
重庆福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6,973.25 | 3,470.18 | 592.00 | 86.97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746,832.18 | 924,064.68 | 3,010,028.38 | 86,287.86 |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 895,215.28 | 330,520.06 | 1,241,807.72 | 6,181.83 |
重庆长线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 332,455.08 | -90,134.47 | 224,609.14 | -144,800.76 |
重庆梧桐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梧桐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 7,154.21 | 417.67 | 16,227.75 | -6,468.61 |
企业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玛斯特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 75,175.15 | 11,568.11 | 119,750.27 | 2,142.12 |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520,005.77 | 277,306.93 | 2,580.95 | -201,530.24 |
备注:因关联方2023年度财务信息还未披露,本表暂使用2022年数据。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实际购销行为或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关联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采购零部件、工程物资、物流服务、劳务、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销售汽车产品及附件、材料,物业租赁以及存、贷款业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性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还将持续下去。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十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8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2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5.注册资本:303,3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09336571
7.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8.主要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出资人民币69,4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68,5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2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27%。
9.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0.历史沿革:财务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作为兵器装备集团产融结合平台,旨在为兵器装备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财务金融管理服务,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先后完成三次增资,现有股东单位30家,注册资本为
30.33亿元。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财务公司不断做大规模、精益管理,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完善公司金融、汽车金融,具备为产业链上中下游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的能力。
1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公司合并资产总额769.14亿元,净资产86.63亿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39亿元,净利润7.05亿元。
1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4.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8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2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的利率。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存款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专项资金不得存放在财务公司;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00亿元;
4.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三)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1.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2.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最高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80亿元;
3.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有关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财务公司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260亿元,经销商融资不占用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
3.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财务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包括外汇结算、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
订立独立的协议;
3.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情况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此外,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了《长安汽车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的利率,交易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十一 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金融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汽车金融公司将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总额为40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14号27-1、28-1、29-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叶宇昕
5.注册资本:476,843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50000005172683XW
7.主营业务: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8.主要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出资144,825万元,占股本
30.37%;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6,649万元,占股本
28.66%;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股本20.97%;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5,368万元,占股本20%。
9.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0.历史沿革: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3日,原名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5年11月,在重庆市政府和兵器装备集团的共同推动下,兵器装备集团携手下属成员单位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增资重组。增资扩股后,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5亿元。2016年8月,更名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7年12月,以兵器装备集团为首的股东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由25亿元增至47.68亿元,控股股东仍为兵器装备集团。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长安汽车金融拥有西部首家由银保监会批准的汽车金融牌照,专业为汽车经销商及机构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汽车金融服务。近年来汽车金融公司立足产业金
融定位,在服务主业、防控风险、科技创新、持续成长等四大方面实现了较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业务已覆盖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为4,000余家汽车经销商、200余万个人消费者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支持。
1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汽车金融公司总资产为702.01亿元,净资产104.42亿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3.03亿元,净利润12.22亿元。
1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4.经查询,汽车金融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总额为40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款服务
1.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在双方业务经营范围内,由双方共同进行约定;
2.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不违背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00亿元;
4.汽车金融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二)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汽车金融公司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费信贷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汽车金融公司为通过贷款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提供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从公司获得的贴息最高总额为40亿元;
3.本协议有效期内,汽车金融公司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
4.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汽车金融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汽车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服务;
2.汽车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汽车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对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评估情况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此外,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了《长安汽车与长安汽车金融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交易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十二 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
和内控报告审计师的议案各位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持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审计费用根据审计范围及合理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19.88万元(不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4.98万元(不含税),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
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邓威 | 董事 | 工作原因 | 贾立山 |
石尧祥 | 董事 | 工作原因 | 张德勇 |
李克强 | 独立董事 | 工作原因 | 汤谷良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917,289,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长安汽车、长安B | 股票代码 | 000625、20062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德勇、黎军 | 揭中华 |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 | 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 | ||
传真 | 023-67870261 | 023-67870261 | ||
电话 | 023-67594008 | 023-67594008 | ||
电子信箱 | cazqc@changan.com.cn | jiezh@changan.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主要业务涵盖整车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同时公司积极发展移动出行、汽车生活服务、新营销、换电服务等新业务,加快探索产业金融、二手车等领域,以构建较为全面的产业生态。本公司始终坚持以“引领汽车文明 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坚定推进长安汽车“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加速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向世界一流汽车品牌迈进。公司积极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构建了阿维塔、深蓝汽车、长安启源、长安引力、长安凯程五大自主汽车品牌,推动自主品牌电气化转型;同时通过合营企业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生产销售合资品牌车型。在传统燃油车领域,公司推出了包括CS系列、逸动系列、UNI序列等一系列经典自主品牌车型;合营企业拥有锐界L、探险者、全新一代蒙迪欧、全新一代航海家、冒险家、Zephyr、CX-50、CX-5、昂克赛拉等多款知名产品。在新能源领域,倾力打造了阿维塔11、阿维塔12、深蓝SL03、深蓝S7、启源A07、Lumin等新能源车型,深受市场欢
迎和消费者的喜爱。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长安汽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三大计划”(即新能源“香格里拉”计划、智能化“北斗天枢”计划、全球化“海纳百川”计划)向深入推进,克服了市场突变、行业调整、竞争加剧等各种风险挑战,保证了长安汽车市占率总体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2023年全年实现销量255.3万辆,同比增长
8.8%,公司新能源及出口销量表现优异,其中自主品牌新能源全年销售47.4万辆,同比增长74.8%;出口35.8万辆,同比增长43.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90,171,127,138.27 | 146,048,555,951.92 | 146,049,068,075.25 | 30.21% | 135,404,623,479.63 | 135,404,791,856.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1,853,119,985.49 | 62,858,105,705.70 | 62,858,608,356.06 | 14.31% | 55,732,932,103.72 | 55,733,100,480.42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51,297,706,646.97 | 121,252,864,085.40 | 121,252,864,085.40 | 24.78% | 105,141,877,237.05 | 105,141,877,237.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27,463,013.15 | 7,798,451,093.72 | 7,798,785,367.38 | 45.25% | 3,552,463,320.03 | 3,552,631,696.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781,846,729.11 | 4,458,919,314.80 | 3,254,790,124.46 | 16.19% | 1,652,771,338.77 | 697,701,167.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861,466,237.56 | 5,666,346,858.52 | 5,666,346,858.52 | 250.52% | 22,971,723,210.84 | 22,971,723,210.8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5 | 0.80 | 0.80 | 43.75% | 0.36 | 0.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3 | 0.78 | 0.78 | 44.87% | 0.36 | 0.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55% | 13.07% | 13.07% | 3.48% | 6.53% | 6.53%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详见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三十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4,556,094,707.75 | 30,936,004,161.26 | 42,714,220,563.67 | 43,091,387,214.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70,203,078.41 | 682,776,268.39 | 2,229,425,232.97 | 1,445,058,433.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81,090,757.20 | 27,967,266.80 | 2,103,408,917.03 | 169,379,788.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3,283,790.67 | 3,572,172,922.92 | 10,523,163,408.37 | 2,382,846,115.6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1,89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3,75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7.98% | 1,783,090,143 | 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 |||||||||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23% | 1,410,747,155 |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60% | 456,253,257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4.30% | 426,362,905 | ||||||||||
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83% | 280,498,832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37% | 235,386,954 |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54% | 53,627,322 | ||||||||||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 KONG) LIMITED | 境外法人 | 0.46% | 46,075,641 | ||||||||||
沈炎君 | 境内自然人 | 0.35% | 35,003,24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0.35% | 34,286,54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股东沈炎君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35,003,248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879,114 | 0.17% | 3,443,400 | 0.03% | 34,286,544 | 0.35% | 2,795,700 | 0.03%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沈炎君 | 新增 | 35,003,248 | 0.3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2,795,700 | 0.03% | 37,082,244 | 0.3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8,848,656 | 0.09%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退出 | 23,834,736 | 0.24%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 22长安K1 | 148147.SZ | 2022年12月19日 | 2027年12月20日 | 100,000 | 3.00%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按期兑付利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6月13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3816号),评级结论:确定维持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22长安K1”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60.73% | 56.90% | 3.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78,184.67 | 325,479.01 | 16.19%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3.76% | 14.01% | -0.25% |
利息保障倍数 | 147.61 | 137.44 | 7.40% |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