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陈淑绵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刘梦迪女士接替,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何洋先生和刘梦迪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刘梦迪女士简历
刘梦迪,女,保荐代表人,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