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
依照《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资料,现对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如下:
1、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仅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常柴厚生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2,0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邢 敏
王满仓
张 燕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