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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常柴A: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公告编号:2021-012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内控小组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于2021年4月13日经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会需做出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且如实披露内部控制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常柴奔牛柴油机配件有限公司、常柴万州柴油机有限公司、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常柴厚生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常州富士常柴罗宾汽油机有限公司、常州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常柴机械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费用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内容。

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授权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运营风险、资产安全风险、采购验收风险、信用风险、生产安全风险、财务核算风险、资金管控风险等。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规定的程序执行。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公司的控制管理制度以及分工要求,由审计部负责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测试工作计划》。

2、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

审计部作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牵头部门,制订内部控制测试工作计划,联合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

3、实施现场检查测试

在评价过程中,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按照评价人员具体分工,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及抽样等多种评价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部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记录相关测试结果,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

4、分析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缺陷整改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汇总评价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由相关责任部门对缺陷发生原因进行全面复核、分析判断,并组织人员进行缺陷整改。

5、编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以及检查结果,编制《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案),经内控领导小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控

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现存设计完好的控制没有按设计意图运行,或执行者没有获得必要授权或缺乏胜任能力以有效地实施控制。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以2020年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重大缺陷:错报≥年利润5%

重要缺陷:年利润2.5%≤错报<年利润5%

一般缺陷:错报<年利润2.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任意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3)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4)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5)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中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2)定量标准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上市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重大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净资产的0.1%

重要缺陷:净资产的0.05%≤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净资产的0.1%

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净资产的0.05%

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以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公司将根据财务报表数据的变动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及整改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与审计部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发现的一般缺陷,通过座谈、调研、专题会议、文件补充等方式,及时完成了各项缺陷整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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