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432,443.05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共计可供分配利润676,900,436.7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22,997.42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决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表:
分红年度 | 分红方案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每10股派0元(含税) | 0 | 52,432,443.05 | 0.00 |
2019年 | 每10股派0元(含税) | 0 | 24,966,526.85 | 0.00 |
2018年 | 每10股派0.25元(含税) | 14,034,358.15 | 62,409,528.46 | 22.48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30.11 |
三、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子公司(常柴机械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非公开
发行项目的进展情况等,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拟决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以充实公司资金实力,为企业发展做准备。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保护和提高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子公司(常柴机械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进展情况等,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董事会拟决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有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