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佛山照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5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1-09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由董事长吴圣辉先生主持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7名董事、4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人,代表股份578,076,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72%(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99,346,15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A股31,070,300股,B股15,198,714股,合计46,269,014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为1,353,077,140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人,代表股份336,992,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人,代表股份241,083,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7.82%。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人,代表股份540,641,741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51.68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A股总股本为1,077,274,40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A股31,070,3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A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1,046,204,1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311,510,722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9.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1人,代表股份229,131,019 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21.90 %。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37,434,329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20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B股总股本为322,071,7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B股15,198,714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B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306,873,0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25,482,252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1,952,077 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3.9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26人,代表股份 10,619,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8%。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77,163,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4%;反对899,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9,775,453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4%;反对853,388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16%;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387,76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反对46,56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706,6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91.40 %;反对899,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8.47%;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1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勤、段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