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5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选举的董事长及聘任的总经理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选举吴圣辉先生为董事长及聘任雷自合先生为总经理的事项。
独立董事: 张楠 卢锐 吕巍
2020年5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