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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粮控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2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0-057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岳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0号),核准公司向王岳成发行41,159,88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总股本由 685,790,364 股变更为 726,950,251 股。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原条款现修订为
1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同时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5,790,364.00 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6,950,251.00 元。
3第九条后增加一条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4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纪委)委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85,790,364.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620,815,364股,境内上市外资股64,975,000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26,950,251.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661,975,251股,境内上市外资股64,975,000股。
6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党委会、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7第一百四十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
(以下简称“纪委”)。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8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或任命产生。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组织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任命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
9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或者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履行党管人才职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三)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委会对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再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审议决定。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企业建设。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履行的职责。
10第一百五十三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删除

注: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以上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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