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粤高速A:董事会关于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6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持有的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惠高速”)2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作出审慎判断,认为:

一、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省高速持有的广惠高速21%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有关报批事项,已在《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二、 省高速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在标的资产交割时,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标的资产转让的其他情形。标的资产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广惠高速的控股股东。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