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19-03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粤高速A、 粤高速B | 股票代码 | 000429、20042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汉明 | 梁继荣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6层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 | ||
电话 | 020-29004619 | 020-29004523 | ||
电子信箱 | Hmy69@126.com | 139221590@qq.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元) | 1,483,673,245.21 | 1,535,864,145.14 | 1,535,864,145.14 | -3.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36,486,112.30 | 779,002,246.98 | 779,002,246.98 | -5.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25,039,035.06 | 752,917,711.53 | 752,917,711.53 | -3.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50,811,097.23 | 817,279,588.10 | 819,779,588.10 | 28.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37 | 0.37 | -5.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37 | 0.37 | -5.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9% | 8.60% | 8.60% | -0.2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6,404,770,149.44 | 16,295,910,774.45 | 16,295,910,774.45 | 0.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192,599,494.10 | 9,586,701,904.06 | 9,586,701,904.06 | -4.11%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明确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8年1-6月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影响上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6,73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56% | 513,412,507 | 410,032,765 | |||||
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2.30% | 466,325,020 | 466,325,020 | |||||
亚东复星亚联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68% | 202,429,149 | 202,429,149 | 质押 | 156,652,500 | |||
西藏赢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4% | 101,214,574 | 101,214,574 | |||||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53% | 52,937,491 | 52,937,491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5% | 30,364,372 | 30,364,372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7% | 26,617,103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其他 | 1.15% | 23,965,291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其他 | 1.08% | 22,495,445 | ||||||
冯梧初 | 境内自然人 | 0.97% | 20,222,80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控股母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本公司属基础设施行业,主营高速公路和特大桥梁的商业开发和经营,是广东省开发高速公路和特大桥梁的主要机构之一。2019年上半年,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2019年上半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4.8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6.06%;营业成本5.5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8.68%。报告期内,公司参、控股的高速公路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情况如下:
说明(如有)
2019年上半年车流量(万辆)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上半年通行费收入(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广佛高速公路 | 3,537.04 | 19.74% | 23,017.10 | 2.19% |
佛开高速公路 | 3,421.36 | 4.26% | 61,731.41 | -3.33% |
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 | 3,483.62 | -4.35% | 60,184.56 | -5.27% |
惠盐高速公路 | 2,008.31 | -1.86% | 11,728.74 | -3.66% |
广惠高速公路 | 3,082.54 | 10.73% | 90,639.13 | 4.44% |
粤肇高速公路 | 1,575.32 | 8.31% | 27,114.74 | 3.18% |
江中高速公路 | 2,736.67 | 6.30% | 22,530.61 | -1.90% |
广乐高速公路 | 1,247.19 | 8.28% | 155,056.82 | 1.45% |
康大高速公路 | 131.96 | 3.90% | 12,001.61 | 6.16% |
赣康高速公路 | 216.06 | 15.40% | 8,659.92 | 12.80% |
总体情况:报告期内,广佛高速公路车流量增幅高于通行费收入,主要原因受分时段限货和周边路段分流货车等影响;佛开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通行费收入同比呈现负增长,主要原因是周边路网分流影响。
广佛高速公路:2018年7月1日起广州方向(雅瑶至横沙路段)对15吨以上货车实施限行(7:00-22:00),引导货车调整行驶广佛路段的时间段,同时佛山一环年初实质上已经取消禁货限制,且免费通行,故行驶广佛的货车比例下降。但广佛地区人员物资运输密切,周边楼盘配套完备,小车车辆保持持续增长。因此车流量增幅高于通行费收入增幅。
佛开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同比下降3.33%,较一季度持续下降,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一是云湛二期全线开通后
分流作用显现;二是原计划2月份开通收费的佛山一环一再推迟收费,但车辆进入不受限制,也未实施严格的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等。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受虎门大桥部分时段限货、南沙大桥、番莞高速建成通车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同比呈现负增长。赣康高速公路: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40%、12.80%,在一季度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主要是受周边国道还在修路,治超运输沙石车辆,限制部分货车通行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
康大高速公路:上半年通行费收入同比增长6.16%,主要是受2017年323国道大余段改造全面结束产生的负面影响逐步稳定,车流回稳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对金融工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按权益法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持有的部分债务工具,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从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债权投资。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权益工具) | 1,668,791,594.5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668,791,594.53 |
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法/权益法 | 3,145,644,970.07 | 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法/权益法 | 3,145,355,906.88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权益工具) | 1,668,791,594.5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668,791,594.53 |
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法/权益法 | 4,679,309,978.88 | 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法/权益法 | 4,679,020,915.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692,903,684.98 | 债权投资 | 摊余成本 | 692,903,684.98 |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1,668,791,594.53 |
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 | ||||
减:转出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68,791,594.53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1,668,791,594.53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668,791,594.53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原准则) | 692,903,684.98 | |||
减:转出至债权投资 | 692,903,684.98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债权投资 | ||||
加:自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原准则) | 692,903,684.98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692,903,684.98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1,668,791,594.53 |
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 | ||||
减:转出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68,791,594.53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1,668,791,594.53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668,791,594.53 |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计量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37,020,000.00 | 37,02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020,000.00 | 37,020,000.00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计量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7,020,000.00 | 7,02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20,000.00 | 7,020,000.00 |
D、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 | 合并未分配利润 | 合并盈余公积 | 合并其他综合收益 |
2018年12月31日 | 3,938,609,136.59 | 245,109,114.81 |
1、长期股权投资的重新计量 | -11,353,413.48 | 11,064,350.29 | |
2019年1月1日 | 3,927,255,723.11 | 256,173,465.10 |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E、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下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明确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8年1-6月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2018年1-6月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变动额 |
管理费用 | 75,594,633.97 | 73,109,460.94 | -2,485,173.03 |
研发费用 | 2,485,173.03 | 2,485,173.0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446,329.98 | 41,946,329.98 | 2,5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 | -2,500,000.00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1-6月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变动额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329,459.08 | 48,829,459.08 | 2,5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3,500,000.00 | 291,000,000.00 | -2,500,000.00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