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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1年,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管理主题,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环境进行持续的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本年度,通过内控自查测试、专项审计、制度梳理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客观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计监察部负责具体实施,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进行评价。日常工作中,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参与公司大额招投标活动、重大经济活动及重要商务谈判的过程监督;对公司工程项目的签证、结算进行现场监督与审核;在审计、监察的基础上提出内部审计意见和整改要求。

各下属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治理小组对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并对执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评价结果。审计监察部依据评价底稿编制内控评价结果汇总表,并编写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方大智创科技有限公司)、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成都方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东莞市方大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1.3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2.18%。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业务模块: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人力与薪酬管理、费用管理、财务报告、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管理、生产与存货、工程建设管理(含房地产公司与工程相关模块)、套期保值、物业租赁、权益管理及财务报告。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核心指标

(一)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明确权责分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制定了权限指引并保持权责行使的透明度,能够适应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结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单位。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业务运营特点及管理需要,进行了资源整合,对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规范,对相应人员的任免及职责分配进行了调整。通过一系列的调整使公司的资源整合更趋于合理,体系活动更加有效。

2.人力资源政策

员工是公司第一生产力,也是公司最宝贵的资源。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权利,关心员工职业发展,鼓励员工进行技术创新,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制度,为员工建立一个“在快乐中工作,在工作中快乐”的成长和发展环境。

人才选聘,公司在招聘、选拔、升职、员工发展、福利和劳动合同等方面杜绝任何形式的职业歧视。坚持“人岗匹配,人尽其才”的用人原则,以“高质量发展”为工作导向,从人才引进、稳定性建设、人员培养三个方面切入,做好全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工作。薪酬与福利,员工是公司的重要资源,公司重视员工的薪酬与福利。为确保员工“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活”,公司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并执行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使公司优秀员工获得相应回报。职业发展与成长,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培养,为员工搭建多层次的晋升渠道,扩大员工职业发展空间。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和学习平台,为员工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供多种类型的培训课程和专业课程。人才培养,公司通过举办“方大工匠”评选活动持续弘扬方大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企业氛围,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的人才,激发广大员工学习工匠精神的积极性。

3.社会责任

新冠疫情防控: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始终积极响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实际情况,科学有序地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公司所有员工的健康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保障,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落实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在意识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全过程全系统地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负责组织各项安全生产及营运工作,完善公司的安全体系,建立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持续开展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构建平安健康的企业安全文化,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公司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和资源节约,公司从成立之初的每一步发展,都伴随着绿色环保的使命感。公司的智慧幕墙、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工程、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太阳能光伏电站等产业都带有环保基因。公司结合行

业自身特色,将环保理念融入技术创新,相继研发出通风式、光伏式幕墙以及纳米自洁、防火蜂窝铝复合板等环保新产品。公司倡导节能减排、安全环保,坚持从基础建设、垃圾废水处理、照明、办公区域绿化等方面全面推行“绿色环保”的举措,创造良好、绿色和健康的办公环境。公司提倡绿色办公,减少空调、电脑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合理设置办公区域空调温度,节约能源。公司在践行绿色环保行动的同时,积极宣传环保理念,强化全公司人员环保意识,引导全公司员工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公司始终坚持“科技为本,创新为源”的经营理念以及“诚实、信任、合作、进取”的企业精神,为员工创造“在快乐中工作,在工作中快乐”的工作氛围。

公司通过开展“方大工匠”评选活动活动,评选出技术工匠、服务工匠、制造工匠、管理工匠,发挥工匠的表率作用,弘扬工匠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爱岗敬业的精神;公司每年举办应届毕业生入职培训,宣传公司管理理念,通过开展“双反”廉洁从业培训,树立员工红线意识;2021年12月举办公司成立三十周年庆典大会,表彰公司30周年功勋人物、杰出人物,弘扬方大人实干创新、拼搏进取的奋斗精神。公司通过开展庆祝三十周年为主题的体育竞赛、征文等员工活动,展示方大员工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深化“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的理念。

党建学习:方大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在下属企业设立党组织,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科研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组织的力量延伸到广大一线。在保障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同时,党组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记初心使命和社会责任,为公司发展提供中坚力量。凭借突出表现,方大集团党委获得中共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委员会颁发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二)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得以实现,公司根据发展规划,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公司定期对重大业务项目、经营管理情况、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策略。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资产活动的管理

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使用审批、资金调配等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在OA工作平台中设立了相关岗位的职能审批流程,严格审核每一笔付款申请,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安全性的原则,确保公司发展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制定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规范商品期货、外汇套期保值等业务的审批及操作流程,加强对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在资产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对公司资产和存货的入库、储存、调拨、领用、发放、盘点、报废等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账务处理、定期盘点、计提折旧等业务,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与保管,资产账务管理与实物管理岗位分离,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运行。

在资产处置管理方面,公司按《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建立了严格的资产处理审批制度,对于不能使用、无需使用的资产均要求通过核查和履行审批程序后才能进行相应处理。

2、销售收入活动的管理

公司制定了《收入成本核算办法》,规范公司收入成本的核算,同时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会计准则,对不同产品销售与服务提供方式采用适用的收入确认政策,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完整性。

公司制定了多项销售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各项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及制度,通过加强对内部业务活动的流程化建设,保证销售业务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开展。通过合理设置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建立和完善销售与收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合同订立、评审、收款等环节的控制程序,通过职责分离、授权审批、内部核查等控制活动减少销售与收款存在的风险。

3、成本费用活动的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由财务会计部门的专职人员核算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实行了“统一领导、定额管理、归口负责、分级管理、逐级控制”的

模式,由财务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归口负责、定额管理。公司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在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与审批、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核、成本费用支出与会计记录等环节均明确了相应的权责及相互制约措施,保证成本费用的完整性、准确定性。

4、投资活动的管理

公司制定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执行等不同环节的责任岗位和审批权限,同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关联交易活动的管理

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制度》,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交易价格公平、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对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控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及时按要求进行公告披露,关联交易未出现重大纰漏,已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活动的管理

为加强对经营业务的风险评估及控制,公司制定了《公司项目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合同风险管理办法》。《公司项目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根据项目客户的资质、付款方式、企业信用等情况,按评估情况将项目分类为不同级别风险,项目立项、评审、执行需按照相应风险级别进行应对,加强公司对项目风险的控制。《合同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销售、采购、投资、建设工程、房地产销售等业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的责任和审批权限,保证公司对风险实行动态管理。

7、财务报告活动的管理

公司以《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编制与报送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与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财务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公司按

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没有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

(四)信息与沟通

信息沟通方面,公司对客户、合作伙伴、投资者与员工关系方面已建立较为完整的沟通渠道。如:设立多种投诉沟通渠道,与客户及合作伙伴及时反馈异常信息;除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司信息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到访公司现场调研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保证投资者了解公司的渠道畅通;对员工也设立多条内部渠道,保证沟通顺畅有效。信息系统方面,公司根据信息管理制度,设立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系统建设、系统维护和推广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使用、网络使用、数据安全维护等工作,保证信息系统对各生产环节有效的信息支持,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的运行。

(五)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公司设置了内部控制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修订完善、维护及运行,公司审计监察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监察工作,对内控存在问题的部门及下属企业进行审计约谈,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监督其整改落实。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缺陷类别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合并税前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合并税前利润1%合并税前利润1%≤错报<合并税前利润5%错报≥合并税前利润5%且大于500万元
合并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合并资产总额1%合并资产总额1%≤错报<合并资产总额5%错报≥合并资产总额5%且大于500万元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 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较严重;

(2)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4)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5)公司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6)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7)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公司的内控体系设计是适当的且得到有效运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公司的内控体系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因素。同时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对此,公司将根据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保障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熊建明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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