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8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本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全部议案获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19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