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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决议情况
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1次会议2023年2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林昌森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代表股东的监事的议案,并提请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2次会议2023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并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等事项发表审核意见、书面确认意见
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3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关于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4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书面确认意见
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5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1、关于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二、监事会补选的情况

2023年2月10日,娄东阳先生提出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林昌森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代表股东的监事。

三、监事会参加其他会议及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事列席例次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四、监事会审查关注的其他事项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本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决策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意见

本年度,本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本年度,本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5、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情况的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审核本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的执行情况,本公司相关交易是在日常业务中订立,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6、监事会对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充分核查后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能满足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中集集团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

7、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意见

根据《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指引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进行了充分核查后认为:公司能有效管理及规范信息披露事务,公司信息披露的流程清晰、职能部门和下属子公司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的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明确,风险可控,能促进公司依法

合规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8、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的意见

根据《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指引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并认为:公司严格遵照监管要求,认真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勤勉尽职的义务。公司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综上,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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